引用第83楼东夷于2007-12-12 00:46发表的 :
那么直接立法赋予镇相关权利就可以了
何必一定要更名为什么市呢
难道就为了图县管市的虚名
还是为了刻章做标牌的多点生计?
樓上要把鎮也弄到如今的「市」一樣複雜嗎?還要分為「普通鎮」「X級鎮」嗎?為甚麼你會覺得鎮改市就一定是「虛名」?
「市」從字面上不過就是「市街」而已,哪有甚麼尊榮的涵義?
我可從沒把「市」看的有多屌,幹麼它就一定要比縣地位高呢?或者一定要與縣平起平坐呢?「縣」這個字就那麼難看難聽嗎?
我認為,市就應該是基層的,是自治的。市比縣更基層,而縣屬於國家派出機關,不是自治的。
改革不是沒有成本的,只要方向正確,一次性給刻章制招牌的一點生計,不比長年累月享受贓官污吏的吸血好嗎?
縣轄市是全世界現代地方行政體制的通理,為甚麼中國的市制要搞這樣的特色?而且還特色到連中國人自己都搞不清中國市制為甚麼會變成這樣。
直轄市是可以有的,省轄市是可以有的,但那只能是在神聖法律的授權下,在市制以外個別的「特例」,而不能是市制的普通規則。
普遍的市的地位只能是基層的,位於縣之下的。
[ 此贴被雅昭在2007-12-12 09:50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