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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楼尹人于2010-10-09 02:26发表的 :当年上海县和闵行区合并干部动员大会既不在上海县政府所在地莘庄也不在当时的闵行区政府所在地老闵行召开,而是选择了马桥镇召开。上海县看来开会的马桥是在上海县境内,当时的闵行区看来马桥紧临老闵行离莘庄很远——双方都感觉市政府偏向自己。会上宣布合并后新区的名字用“闵行”区政府驻地设在莘庄——双方心理又平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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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楼主aaa于2010-10-08 18:25发表的 有感于前一段时间北京区划调整的批文,有点疑问 :正文是讲,撤销东城区、崇文区,以原东城区、崇文区辖区设立新的东城区(另一个调整一样,不再赘余)。。。。那么,这跟撤销崇文区,将原崇文区辖区并入东城区的说法,在法理上讲是有区别的吧?我觉得顾名思义,现在采用的说法是不是在刻意切断新东城区与旧东城区的传承关系?还是说有别的用意?还是说,这种撤销A行政区,将原A行政区辖区并入B行政区的说法一般不宜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