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东七区党政交错的区划体系作出一点修改:
把州改成“省”全国约90到120省,地区改称“府”就行了,全国约300到400个府------通过强县扩权达到。省直管的市(改称“府”)县乡镇(改称为“郡”与地级市辖区---改称“郡”---平级)约10000个,即约三分之一的乡镇可以通过强镇扩权达到省直管,下面直管合并后的村居委会(改称“乡镇”),乡镇自治;三分之二的乡镇(改称“区”)通过乡财县管沦为县市派出机构。实行建国时的小乡制,人口集中达到一定规模的镇可以设市(县辖市)。村居合并改称乡镇后自治。
全国分为都、省;都、省分为府、县、郡;府、县、郡分为区和市、镇、乡。三级行政,轻轻松松。
中央政府、全国人大 中央政治局
│ 大区党部(区) 监督中央、协调各州
州政府、州人大 │
┌──────┴──────┐ 地区党委(府) 监督州、协调各市县乡镇
市县政府、市县议会(府县) │ │
区公署(派出机构) 乡镇政府、乡镇议会(郡) │
社区党支部(村居) 监督市县乡镇
原因:中国人口众多,国土面积大,行政区划应该考虑高效性,便民原则。中国现在贫富地区差距,城乡差距都比较大,实行小乡镇制自治以便民而又不至于被家族势力挟持,强镇扩权让有财政独立条件的省直辖,其余设置乡公所形式县市直辖。中国过去是有皇权不下县的说法,但是那时过分的强调了族权和野蛮执法,到现在已经过时。把政权下设到现在合并后的乡镇一级已经无可争议。至于只有部分强镇扩权似有爱富嫌贫之嫌,但只是现实-----强镇一般都有较强的人口财富聚集能力,现在人口在东部一般都有十几万,城镇人口一般也在50000以上,具备设置完善公共设施的能力,省镇直辖是顺应民意,合乎民生的设置,应该予以支持。
而且,将未扩权的乡镇改称“区”后与带“区”的地级市市区本级的“区”同级有利于行政区划的形式统一,而将独立出去的乡镇改称“郡”,地级市市本级改称“府”,直辖市改称“都市省”有利于具备设市的聚居点设市,便于城乡一体化。
中央(大区)-----省/都市省-----府/县/郡-----区(派出机构)-----市/乡/镇(自治),三级财政,三级行政,轻轻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