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改市”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循序渐进,不能一哄而起,急于求成
近期,温州市委市政府公开推出“强镇扩权”新举措,在平阳鳌江镇、永嘉瓯北镇、瑞安塘下镇、乐清柳市镇、苍南龙港镇进行“镇改市”试点。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来看,这或许是改革开放以来又一个具有历史跨越性的重要事件和起点,它将结束中国没有县辖中小城市的历史。
“镇改市”是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必然要求。温州这五个镇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浓缩了市场经济和非农产业在中国农村从萌发到发展壮大的伟大过程,如今传统的镇的建制和功能配置已不能适应其发展要求,迫切需要向现代城市功能和体制机制转变。其实在与浙江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江苏也早已出现“镇改市”的客观趋势。2005年2月12日,时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在苏中黄桥镇考察时提出了“用规划城市的办法来规划镇,依照城市的功能来建设镇”的重要思想,他说:“城市未必都要大,6万人口在国外就可以建设一个相当规模的城市,但是在江苏6万人还只是一个镇。像黄桥镇这样6万人的镇,可以按照小城市的模式来发展。建镇就是‘镇’,建市就是‘市’,这两者是不一样的。”
“镇改市”是我国市制即建市制度的重大创新。“镇改市”的基本内涵是,推行“县辖市(中小城市)”新体制,把符合条件的县城镇改设为中等城市建制,把符合条件的特色镇和重点中心镇改设为小城市建制,用中小城市的功能和办法规划建设县城镇、特色镇和重点中心镇。城市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或发动机,在我国,全国性区域有中央直辖市,省域有省辖市,县域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迫切需要有县辖市。我国台湾地区已设有桃园、丰原、彰化、花莲等三十余个县辖市。在国外,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不论是人口大国还是人口小国,按人口数量设市的最低标准都很低,如日本仅为3万人。我国设市人口规模的最低标准为6万人,但实际上我国在县以下几乎没有建制市,即使县城镇人口达到中等城市标准20万人也还只是镇而不设市;有强镇大镇切块设市,又不由县辖;有强县大县整体改市即县级市,面积和人口规模都很大,如江苏句容市面积超过一千平方公里,人口超过50万;宜兴市面积超过两千平方公里,人口超过100万。我国长期强调“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然而我国几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中小城市,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小城市特别是小城市发展,这是我国现阶段城市体系和市制的重大缺陷,是导致我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创新市制,实行“镇改市”,是加快县辖中小城市发展,完善现代城市体系的重要措施之一。
“镇改市”有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和统筹城乡发展。县辖中小城市在空间地域、产业结构、生产力发展水平诸方面更接近农村,农民进入成本较低、融合性和归属感较强,在就近吸纳转移农民就业创业和居住,实现科技、人才、资金、信息等支农强农要素的集中,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比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拥有更多的优势和有利条件,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性基础平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发展成就巨大,而中小城市特别是县辖中小城市发展严重滞后,因此今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当前要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以“镇改市”为动力,把一大批县城镇、特色镇、重点中心镇建设成为功能完备、产业发达、环境优美、生态宜居、个性独特的中小城市,从而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性基础平台全面崛起,这对我国城市化进程来说,既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又是中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
“镇改市”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循序渐进,不能一哄而起,急于求成。关键是“镇改市”标准或条件不能过分偏重经济总量指标,要坚持规模与质量、功能的统一,充分体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加强对“镇改市”试点的组织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规范政策标准和操作办法,积极有序、又好又快地推动这一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