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宇: 先商文化在河北? 谬论 你把亳 西亳 都迁到河北吧
相州治所在杨坚焚邺之后南迁四十里安阳城是史书明确记载的
隋唐宋相州治安阳城
金代升相州为彰德府 元为彰德路
(2018-09-14 19:18)
《世本•居篇》云:“契居蕃”。蕃即河北保定的古博水;契“封于商”,商即漳,即冀南豫北的漳水。博水流域是商部族先王契的祖居之地,漳水流域是商部族由博水流域逐步南迁后的居地。在夏末商初时商汤南渡黄河来到郑洛地区,并在这里推翻夏朝建立了商朝。随着商部族的逐步南迁,留下了三个阶段的商文化,即:保北型先商文化,漳河型先商文化,郑洛地区的先商及早商文化。漳河型先商文化是南迁过程的中间站,不应该成为寻找先商文化源头的出发点;立足于保北型先商文化,并探寻它与河北龙山文化的承袭关系,才是寻找先商文化源头的正确途径。
先商文化的来源,目前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李伯谦先生在谈到先商文化的来源时说:“一个考古学文化的形成渊源是很复杂的,既可能是当地先行文化的自然延续,也不排除源自早于它的周邻某文化,当然也可能是以某文化为主、多种文化融合发展的结果。目前已有后岗二期文化说、山东龙山文化说、晋中龙山期文化说、哑叭庄类型文化说等不同意见,以现知先商文化最早期遗存向前追溯,尽量缩短其与龙山期文化的时间距离,看其在文化面貌上与何种龙山期文化更接近更密切,也许就有可能作出比较接近实际的判断。” [1]这就是目前先商文化研究的现状。在先商文化起源这个问题上,我有一些不太成熟的意见,现不揣谫陋写在下面,以就正于方家。
由“契居蕃”和契“封于商”谈起
亳在什么对方?《世本•居篇》云:“契居蕃”。丁山先生说:“博、薄、蒲、番、蕃五个字,汉初写法,尚无刻定之形。所以,‘契居蕃’,我认为应在滱水支流的博水流域。” [2] 笔者有《“契居亳”考》,[3]论证亳即今河北保定的古博水。为什么说“古”博水,是因为博水已堙没。如今保定下属的博野县,其“博野”就是指博水之野。《水经注》对此水有详细记述,它发源于太行山东麓的望都故城附近,逶迤东进,经今蠡县至高阳汇入滱水(今唐河)然后入古黄河,全长百余里。古文献有云:
《荀子•正论》:“汤居亳,武王以鄗,皆百里之地也。”
《荀子•王霸》:“汤以亳,武王以鄗,皆百里之地也。”
《荀子•议兵》:“古者汤以薄,武王以滈,皆百里之地也。”
《孟子•梁惠王下》:“臣闻七十里为政于天下者,汤是也。”
《管子•轻重》:“夫汤以七十里之薄,兼桀之天下。”
《淮南子•泰族训》:“汤处亳,七十里。”
其中所说的“七十里”、“百里”,都应该是针对百里长的古博水流域而言。
诚然,丁山先生对商族发源地的考证也出现犹疑,他曾经说“我敢论定商人发祥地决在今永定河与滱河之间”,但他又以此地区之外的今河北省平山县古“蒲吾”(亦作“番吾”)[4]城当之。这种犹疑是因为受当时地下发掘材料限制造成的。不过现在好了:现已证实博水流域是先商文化遗址集中发现地区,而且分布密集。沈勇先生称之为先商文化保北型,[5]《中国考古学•夏商卷》则称之为岳各庄类型。《中国考古学•夏商卷》对此地的先商文化作了这样的介绍:“主要分布在唐河以北、拒马河以南的太行山麓,在白洋淀附近的平原地带亦发现有该类型的遗址。与以往所称的‘先商文化保北型’覆盖范围大体相同。遵照考古学命名原则,我们认为称其为岳各庄类型较为合适。经过发掘的遗址有河北省易县下岳各庄,涞水周家庄,定兴辛木,徐水大赤鲁、文村、容城上坡、午方、白龙,安新辛庄克、申明亭、漾堤口,任丘哑叭庄等。经过调查的遗址有易县老姆台,涞水富位,徐水遂城、巩固庄、韩家营等。”[6]近几年,这一地区的先商文化遗址还有不断发现。
经过考古工作者数十年的努力,丁山先生关于商人发祥地在博水流域的论断,终于得到了地下考古材料的支持。
说博水流域是商人的发祥地还有一个理由,就是它“与葛为邻”。
《孟子•滕文公下》云:“汤居亳,与葛为邻。”历来说葛者,多从西晋皇甫谧说:“案《地理志》,葛,今梁国宁陵之葛乡是也。”皇甫谧依据的也仅仅是《汉书》的《地理志》,东汉著作而已。与汤为之邻的葛,其地在今河北保定白洋淀边的安州镇。《史记•赵世家》云:孝成王十九年(公元前247年),“赵与燕易土:以龙兑、汾门、临乐与燕;燕以葛、武阳、平舒与赵。”集解引徐广曰:“葛城在高阳。”正义引《括地志》云:“故葛城又名西河城,在瀛洲高阳县西北五十里。”《水经注》卷十一:“滱水又东经依城北,他说无依城之名,即古葛城也。《郡国志》曰:高阳有葛城,燕以与赵者也。” 据《安新县志》,安州在战国时名“葛城”,西汉时“葛乡(葛城)隶属涿郡高阳县”。“东汉末年,曾在葛城置依政县(又名依城县),属河间国,不久即废。”三国魏文帝黄初三年(222年),“依政县又名依城县”。晋武帝太康二年“葛城名依城,属河间国高阳县。”[7]据此,可知郦道元所云依城即葛城不诬也。
此葛城处于博水下游。《水经注》引《汉书·地理志》云:“博水自望都东至高阳,入于河。”此“河”指黄河。黄河在周定王五年(602年)改道南移,“则今所行非禹之所穿也”(《汉书·沟洫志》)。禹时的黄河,经葛城合滱水东至今天津入海;而博水是滱水支流。在夏商时期,博水与葛同在古黄河左侧,商汤生活在博水流域,葛处在博水下游的滱水与古黄河汇入之处。二者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近邻。所以这两个部族在交往上非常便利。孟子所言汤与葛的关系,只有在这里才是现实,而非虚言。
“契封于商”在漳河流域
《史记•殷本纪》云:“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亲,五品不训,汝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宽,封于商,赐姓子氏。契兴于唐虞大禹之际。”契由于“封于商”而举族迁往商。那么,商在何处呢?
古今文字学家释商为漳,殆无疑议。丁山先生说:“商之为商,得名于滳水。”并谓卜辞中的滳字,“当如葛毅卿君《释滳》说‘读为漳’。”并接着说:“《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臣不如弦商’,《吕览•勿躬》作‘弦章’。王念孙《读书杂志》尝谓‘商与章古字通’,那末,卜辞所见滳字,确乎是漳水的古名了。[8]”漳水虽然在历史上多有改道,但始终在冀南豫北地区。而这里正是被当今考古学家称之为商族发源地的所在。此说自然也不无道理,因为自契迁到漳水流域后,契民族才开始称商;在这个意义上说,商民族诞生于冀南豫北的漳水流域,自然也是成立的。而且,自契至汤14王(不包括汤),其年代与夏王朝相始终,——在这样一个漫长的历史阶段,商部族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是可以想见的;商民族在这里留下了比早年在博水流域更为丰富的遗迹遗物,同样是可以想见的。需要强调的是:我们承认漳河流域是先商部族的“大本营”,但我们同时承认商部族在此之前是由冀中的博水流域南迁而来(从近年石家庄鹿泉市李村镇北胡庄村发现的先商早期遗存看,契并不是一步到位来到漳水的)。在先商时期,商部族最初生活在博水流域,后来逐步南迁来到漳水流域。可以这样说,博水和漳水都是商民族的摇篮。
释“汤始居亳,从先王居”
自来说汤都者,皆以“汤居亳”为据。此语出自《尚书•商书序》:“自契至于成汤八迁,汤始就亳,从先王居。”我们看到,汤与亳的关系在这里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中的“始”是开始的意思,是说汤在此前未曾居亳;二是亳为先王的居地,汤来到亳是来到祖先的居地。由上面的论证可知,“汤始居亳,从先王居”所包含的本事,是说汤从冀南豫北的漳水流域,北上来到祖先发祥地的今保定地区的古博水流域。
商汤为什么要离开漳水北上到祖宗发祥地的博水?商汤时期,正当夏朝末年,夏桀暴虐。《史记•夏本纪》有云:“桀乃召汤而囚之于夏台。”据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二十三年,释商侯履,诸侯遂宾于商”条,有:“《书钞》十引《尚书大传》:‘桀无道,囚汤,后释之,诸侯八译来朝者六国。’”《尚书•汤誓》云:“夏王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有众率怠弗协,曰:‘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这是汤灭夏誓师时说的话,由此可见民众的反抗情绪是多么高涨。
商汤北上祖宗发祥地,应该是在夏桀囚汤而释之以后。他为了让夏桀少找自己的麻烦,减少和夏王朝的接触,于是躲得远远的,来到祖宗发祥之地的博水流域为灭夏做着韬光养晦的准备工作。
商汤的目的应该是达到了。商汤伐葛,既是灭夏前的一次军事演习,又是政治上解民于水火的宣示。据《孟子•梁惠王下》云:“《书》曰:‘汤一征,自葛始。’天下信之,东面而征,而西怨;南面而征,而北怨,曰:‘奚为后我?’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商汤不但得到了下层民众的拥护,而且得到了上层诸侯支持,“诸侯宾于商”、“诸侯八译来朝者六国”,就是证明。
在来朝的六国诸侯中,其中之一应该就有东夷人,因为商人与东夷是近邻。属于东夷部落的岳石文化分布范围:“以山东为中心,南面包括江苏的淮北地区,北面可能进入河北,东北抵达辽东半岛的旅大地区,有着同山东龙山文化基本一致的分布范围。”[9] 关于进入河北的地域,李伯谦先生说:“其影响所及,往北可到河北省保定地区白洋淀附近。”先商文化本就分布在太行山东麓的山前平原的狭长地带,东以古黄河为界与岳石文化为邻;白洋淀至任丘一线更是先商文化与东夷文化交错地区。容城白龙先商文化遗址中存在岳石文化因素,给我们提供了这方面的例证。发掘报告说:“白龙遗址中的盘内有凸棱的豆与分布于山东一带的岳石文化的豆相似。”还说:“多种文化因素的共存,是保北地区夏商时期遗存的一个特点。”[10]据宋豫秦、袁广阔、王立新等先生考证,漳河型先商文化南渡黄河来到豫东后,迅即有东夷人加入。由豫东西进郑州再到偃师,都可以看到商夷文化的结合。[11]凡此种种,都可证明商夷联盟的建立,不可能是在豫东地区的临时磋商,而是早有准备、早有协定的会师。其协定的具体时间,应该是在“诸侯八译来朝者六国”的“汤始居亳,从先王居”时期。
由以上的讨论可知,“汤始居亳”是说汤来到祖先契的居住地。亳是商族人对居住地的称呼。《说文解字》释亳:“从高省,乇声。”《说文解字》释高:“崇也,像台观高之形。”而亳字的下半部分显然是宅字的略写。二者结合起来,意思是建在高处的住宅。博水下游地势低洼。夏商时期的黄河由今河南进入河北后呈南北走向,经白洋淀东流至天津入海。白洋淀即是黄河改道后的孑遗;另外由徐水南庄头遗址看,白洋淀西部的徐水地区“在全新世之初是浅水湖泊环境。”[12]由此可知商族人生活环境的一般。地势低洼是促使商族人把住宅建在高地的原因,也是商族人将自己的居民点称之为亳的原因。
由现有的资料可知,随着商族人的迁移,他们将自己作为居住地的“亳”带到新的驻地,就像我们现在把名字带到新的驻地一样自然。正因为如此,我们现在在古文献中看到许多带亳字的地名;考证起来,这些带亳字的地名,都直接或间接与商族人曾经于其地居住有关系。
亳是商族人对居住地的专有称呼,并不是对商族人都城的专有名词;也就是说,商族人的都城可以名亳——因为它也是商族人的居住之地,但名亳者却不一定是都城。比如在陕西关中地区,在春秋时期还有商族人后裔在活动。《史记·秦本纪》载:“宁公二年,公徙居平阳。遣兵伐荡社。三年,与亳战,亳王奔戎,遂灭荡社。”《集解》引徐广曰:“荡音汤。社,一作‘杜’。”《索隐》云:“西戎之君号曰亳王,盖成汤之胤。其邑曰荡社。徐广云一作‘汤杜’,言汤邑在杜县之界,故曰汤杜也。”史学界“汤居亳”之“杜亳”说,即源于此。
活动在陕西关中地区的这支商族人,不称商王而称亳王,这是有讲究的。商王是中央政权的称号;亳是商族人对居住地的称呼,亳王即亳地之王,其源出于商族祖先发祥之地——河北保定的古博水。不称商王称亳王说明他们出身于正统的商贵族。其邑曰汤社,明含尊汤之意,说明他们以汤为始祖。《索隐》称其为“成汤之胤”是完全正确的。
有的研究者不明白亳只是商族人对居住地的称呼,不明就里地把亳和商都划上了等号,于是形形色色的商汤都城被制造出来。除上面的杜亳说外,陕西还有商州说;山西晋南的垣亳说;山东境内的博县说,曹县说;河南的内黄说,汤阴说,南亳说,郑亳说,西亳说等。事实的真相是:商汤的都城必定名亳,但名亳者不一定是商汤的都城。所以以上诸说有正确者,但大部分是望风捕影。即如杜亳说,亳王只是亳地之王,而非商王,其非都城明矣。
我们的一些研究者没有深究“汤始居亳”的真正含义,把亳和商汤灭夏后建立都城联系起来,从而把它所包含的真实内容——商汤举族由漳水北上到博水——这样一个重大历史事实掩盖了起来。这是我们对这一问题非辩不可的原因。
商族南迁的考古学证据
在夏商对决前后发生在黄河以南郑洛地区的先商与早商文化遗址中,人们能看到下七垣文化漳河型和辉卫型因素,比如豫东杞县鹿台岗遗址的先商文化属于漳河型,[13]郑州南关外期遗存的商文化属于辉卫型[14],大师姑的商文化不仅有二里岗下层文化,还能分辨出辉卫型因素,[15]偃师商城一期一段的商文化因素中,有漳河型也有辉卫型。[16]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们不仅要问:保北型或曰岳各庄型先商文化怎么不见了,它到哪儿去了?
张翠莲先生曾说,保北型先商文化不是商族文化,她认为“下岳各庄文化可能是由有易氏创造的”。[17]果真如此,问题简单了:它不属于商部族,没有参加商汤灭夏的战斗,所以在夏商对决时不见他们的身影。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对比保北型和漳河型两种文化,它们之间的联系是如此紧密,说它们是各不相属的两种文化,让人实在不能信服。
“契居蕃”与契“封于商”这样两个事实,说明商部族有一个从冀中博水流域逐步南迁的历史过程。商部族在南迁的过程中有三个比较集中的定居地,最初是冀中的博水流域,其后是冀南豫北的漳河流域,最后是黄河以南的郑洛地区。我们的结论是:就像漳河型先商文化在渡过黄河以后变成了郑洛地区的先商及早商文化一样,保北型先商文化随商汤南迁到冀南豫北以后,变成了漳河型先商文化。这就是说,保北型先商文化、漳河型先商文化以及黄河以南的先商及早商文化,都是同一个商部族的文化,其名称不同,代表的仅仅是时代的早晚而已。
商部族不是漳河流域的原住民,我们还可以从漳河型先商文化的年代得到证明。关于其年代,邹衡先生说:“先商文化(漳河型)的第一段第Ⅰ组约相当于夏文化晚期第三、四段之间,而先商文化(辉卫型、南关外型)的第一段第Ⅱ组约相当于夏文化晚期第四段。” [18]后来,邹先生针对河北磁县下七垣发掘报告将该遗址第四层认定为二里头文化的结论,发表不同意见:“我们认为,从第四层的文化全貌来看,因其绝大部分因素均不同于二里头型和东下冯型,显然不能称为二里头文化,而应该归之为先商文化漳河型;惟其年代(主要指T7④)乃稍早于漳河型第Ⅰ组,与第Ⅰ组同样受到二里头文化的影响。这一发现自然是重要的,至少是把漳河型先商文化又提早了一个阶段。” [19]这就是说,漳河型先商文化最早的年代提到了二里头文化第二段与第三段之间。即便如此,漳河型先商文化距先商文化的早段(以契为代表的文化)仍然有相当一段距离。漳河型先商文化不是商族人的文化源头明矣。
那么,保北型先商文化的年代又如何呢?
李伯谦先生将保北型遗存归人漳河型先商文化并统一划分为三期,认为三期的年代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的二、三、四期。为了问题简化,关于李先生的分期原则我们仅以鬲为例。第一期皆高领,鼓腹,分裆靠下;第二期领部变矮,分裆上移,仍为鼓腹厚胎;第三期领部消失,腹壁近直,等等。按照这样的原则检视先商文化,保北型的陶鬲高领鼓腹特征明显,越往南这一特征逐步消失,到了郑州商城及偃师商城早商期的陶鬲,皆为无领且腹壁近直。[20]对于商部族的三大居住地来说,越往南年代越晚;反之,越往北年代越早。相比较而言,保北型早于漳河型,漳河型早于郑洛地区的先商及早商文化。
先商文化的源头应该以保北型为坐标寻找
最早探寻先商文化源头的学者是邹衡先生。他从类型学的角度将漳河型先商文化与周邻文化对比后得出结论说:“看来,先商文化漳河型的来源并不是单一的,它应该有三个主要来源:一是河北省的河北龙山文化涧沟型;二是山西省的河北龙山文化许坦型;三是山西省的夏文化东下冯型。同时,还有两个次要来源:一是河南省的夏文化二里头型;二是山东省的山东龙山文化。后面两个次要来源可能是文化交流的结果。前面的三个主要来源中,有两个属于河北龙山文化,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先商文化漳河型来源于河北龙山文化。但若就地区而言,这三个主要来源中,有两个在山西省,因此在另一意义上又可以说,先商文化漳河型中的不少因素是从山西省来的。”[21]
如果从文化因素分析的角度看待上面的结论,我们不能不佩服邹衡先生思维的缜密和结论的准确。由于当时保北地区先商文化的发现还是零星的,还没有像现在这样由于先商遗址的大量发现从而形成了一种类型的文化——“保北型先商文化”,从而影响到邹先生对先商文化源头的判断。后来的学者以漳河型作为先商文化的最早源头,与邹衡先生的结论不无关系。因此我们说,邹衡先生没有像分析漳河型那样分析保北型先商文化的因素构成,是十分遗憾的事。
对于太行山东麓地区夏时期的考古学文化谱系,张翠莲先生针对南北一体的观点表示了不同意见:“经过相关资料分析后,本人认为以滹沱河为界的南北二区在文化面貌上差异较大,似不宜作为同一支考古学文化来看待。”[22]这个判断已经被愈来愈多的考古材料证实。
河北境内发现的先商文化遗址已经不少,但我们对太行山东麓北区先商文化(保北型先商文化)的研究还显得薄弱。就在我们苦苦寻找先商文化与河北龙山文化具有承继关系的地层时,任丘哑叭庄遗存的发现似乎给我们带来了希望。发掘者将该遗址第一期遗存称为“龙山时代哑叭庄类型”。中原文化区的龙山文化有这样几个基本类型:后岗二期文化,王湾三期文化,造律台文化,陶寺文化,三里桥文化,客省庄文化等。[23]太行山东麓的南北两区都在后岗二期文化的范围内。发掘者说:“但第一期遗存又有其鲜明的自身特征……所以,我们暂将哑叭庄第一期遗存称为‘龙山时代哑叭庄类型’”。但这个“龙山时代哑叭庄类型”是否能涵盖太行山东麓北区的龙山文化,显然还是疑问。其第二期遗存,发掘者定性为“燕南夏家店下层文化哑叭庄类型”;但同时又指出“哑叭庄二期遗存与中原地区的先商文化和二里头文化遗存也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对于第一期遗存与第二期遗存的关系,发掘者说:“二者区别明显,代表着不同时期的两种文化的两个类型”;同时又说,“但两种类型间又有一定的联系……我们认为二者是一种渊流关系”。[24]是夏家店下层文化为源、先商文化为流,抑或反之呢?发掘报告显然主张的是前者。《中国考古学•夏商卷》将哑叭庄二期重新定性为先商文化。这样,我们虽然可以由此作出这样的推论:太行山东麓北区的先商文化(保北型先商文化)来源于“龙山时代哑叭庄类型”。但是,对于这样一个结论总感觉不踏实,因为证据薄弱,或者说代表性不充分。但不管怎么说,哑叭庄遗存中有先商文化因素,而且还与龙山文化建立了联系,理应引起人们极大关注。
类似的遗存还有蔚县壶流河流域夏商时期遗存。发掘者将该遗存划分四个阶段,先商文化研究者关注的是前两段遗存。发掘者认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遗存的面貌相近,文化成分也基本相同。”其主体成分,发掘者认为“与海河水系地区目前称之为夏家店下层文化的遗存同属于一系统文化”。另外两种成分“分别与太行山脉东麓漳河流域地区的先商文化和太行山西麓汾河中游地区的考古文化有联系。”同哑叭庄第二期遗存一样,既然它们包含先商文化因素,那就说明在其附近必定有与之相应的先商文化遗址。关于其年代,发掘者说:“经过反复验证的蔚县壶流河流域夏商时期遗存间的层位关系清楚,年代明确。”第一阶段的层位晚于本地的龙山时期,蔚县龙山时期的碳14测年为距今4000年左右,第一阶段要晚于这个年代;第二阶段的树轮校正年代为1560±125年。[25]显然,这里的两期遗存在相对年代上早于漳河型先商文化。但我们目前还不能理清这两种遗存与当地龙山文化的关系。正像张忠培先生针对河北的考古现状所说:“目前所见到的龙山时期的遗存还比较零碎。所以,远不能清楚地说明先商文化和夏家店下层文化的起源问题。”[26]但是蔚县的发现仍然是重要的,因为这里的遗存所包含的先商文化因素明显早于漳河型先商文化。这一事实告诉我们,太行山东麓北区的先商文化(保北型先商文化)才是先商文化的源。
任何一种文化在其形成发展的过程中,都必然受周邻文化的影响,从而形成有源有流的局面。其中的流可以有多个,因为它是源这个主体身上的附加成分;而源却只能是唯一的,只有抓住“源”才能探寻到源头。对于漳河型先商文化来说,它的源只有一个,那就是太行山东麓北区的先商文化(保北型先商文化);除此而外,附加在漳河型身上的其他文化因素都是流。我们探寻先商文化的源头,首先应该区分何者为源何者为流。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表现为一个过程,都可以划分出头、腰、尾三部分。对于先商文化来说,黄河以南以鹿台岗开始的先商文化处于尾的部分,漳河型先商文化处在腰的部分,太行山东麓北区的先商文化(保北型先商文化)即使不是头,但也包括在头的范围内。[27]因此,我们对先商文化源头的探寻不应该从腰出发,而应该以头——事物开始的地方——为出发点。二里头文化主要分布在河南省。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河南省就宣布“发现了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直接发展为二里头文化早期的承袭关系。” [28] 豫北地区的先商文化遗址数量也不少,但那里的先商遗址最早者也仅与河北的漳河型先商文化年代相当——不是先商文化最早期的遗存;而黄河以南的先商遗存更是处于先商文化的最末期。所以在河南省不可能找到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直接发展为先商文化早期的承袭关系。先商遗址主要分布在河北省,尤其冀中的博水流域还是商部族的“先王居”——祖宗发祥之地。但直到如今我们还没有发现河北省龙山文化晚期直接发展为先商文化早期的承袭关系地层。换句话说,在先商文化早段与河北龙山文化晚段之间,还存在着不小的缺环。任丘哑叭庄和蔚县壶流河的发现给我们带来了些微曙光,但材料并不典型,还不足以说明问题。考古学是面对实物说话的学问,它不讨论不存在的东西。这就是我们在先商文化研究方面不能取得突破的根本原因。
漳河型先商文化在太行山东麓的南区,保北型先商文化在太行山东麓的北区;而南区的先商文化是由北区迁移过去的。基于这样一个事实,探寻先商文化源头不能从南区出发而应立足于北区,就是再明白不过的道理了。另外,还要努力探寻北区新石器时代的文化谱系,尤其搞清北区的河北龙山文化的面貌。易水流域史前遗址北福地的发掘为建立这一谱系提供了可能。发掘者认为北福地一期文化与磁山文化“两者属南北相邻的两支基本同时代的不同系统的新石器文化。”[29]黄运明先生也认为,“磁山文化是一支仅分布在太行山东麓地区南部的考古学文化。具体来说,该文化主要集中在冀南地区的洺河流域……它与太行山东麓地区北部(具体来说是拒马河、大清河流域)的北福地一期文化是同处于新石器时代中期的两个不同的考古学文化。” [30]这样的认识已经被愈来愈多的人认可。这样,在新石器早期晚段,河南省的裴李岗文化,河北省南区的磁山文化以及北区的北福地一期文化,就像三星高照一样闪耀在中原大地上。北福地一期文化的确立为建立北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谱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就为搞清楚太行山东麓北区的河北龙山文化晚段与先商文化早段之间关系提供了可能。这样两头夹击,先商文化的源头就必然会显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