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的津市市、澧县合并:
设立津市市(专辖),以津市街区和灃县云台乡的第四、五、六保及谵阳乡的潭徐垸为其行政区域(中南军政委员会1950年10月19日批准)
撤销津市市,并入灃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9月2日批准)灃县驻地由城关镇迁至津市镇(湖南省人民政府1952年9月24日批准)
设立津市市(专辖),以原津市市并入灃县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湖南省人民政府1953年9月2日报告备案灃县驻地由津市镇迁至城关镇;1954年灃县驻地由津市镇迁至城关镇)
撤销津市市,并入灃县(国务院1963年5月20日批准)
设立津市市,以灃县的津市镇,新洲公社的关山大队、团湖大队,灵泉公社的大旗大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79年12月19日批准):
1988年至今撤销常德地区,常德县,常德市升格为地级市,常德市设立武陵区、鼎城区。将原常德地区的桃源、石门、灃县、汉寿、慈利、临灃、安乡7县划归常德市,原常德地区的津市市由省直辖(国务院1988年1月23日批复 国函[1988]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