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进行的行政省直管县改革,对于南方面积比较小的省份(譬如浙江 海南)来说,推行难度较小,效果也比较理想,但是对于中西部面积比较大的省份(譬如甘肃 陕西)来说,推行难度较大,效果不会很理想.正因为如此,所以重新划分全国省级行政区,以小省实现省直管县的思路自然产生.且不说国家新划分省份的难度,单就重划省份后全国新增的近20个省份来说,得增加多少行政成本,是否可行确实值得严肃探讨.考虑到这一点,我认为,在地域广大的中西部省份,那些名不副实的所谓地级市,应当改为省直辖州,原来的市辖区改设为省直辖州代管副厅级市[副厅级市按照法律规定由省直辖,但是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州代为管理,在省上单列计划],州辖各县为州的派出单位,管理模式和原来省在各县之间设立的地区一样.以陕西省延安市为例,现在的地级延安市管辖1区12县;改州后辖1市[州城肤施市]4县[志丹,吴起,延长,富县],子长市,黄帝陵市由省直辖。宜川、黄龙划归省直辖副厅级韩城市。县既然为州的派出单位,则机构大为精简,[县委县行政公署办事机构设立权下放到州,县委办事机构控制在6个左右,县行政公署办事机构控制在15个左右]州人大州政协在县设立工作委员会。州法院检察院在县设立民事刑事等专门法庭]这样中央 省 州三级政府的理想就可以实现,现在的市县财政矛盾冲突也就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