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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中西部改市为州,县由州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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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5-03
       目前全国进行的行政省直管县改革,对于南方面积比较小的省份(譬如浙江 海南)来说,推行难度较小,效果也比较理想,但是对于中西部面积比较大的省份(譬如甘肃 陕西)来说,推行难度较大,效果不会很理想.正因为如此,所以重新划分全国省级行政区,以小省实现省直管县的思路自然产生.且不说国家新划分省份的难度,单就重划省份后全国新增的近20个省份来说,得增加多少行政成本,是否可行确实值得严肃探讨.考虑到这一点,我认为,在地域广大的中西部省份,那些名不副实的所谓地级市,应当改为省直辖州,原来的市辖区改设为省直辖州代管副厅级市[副厅级市按照法律规定由省直辖,但是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州代为管理,在省上单列计划],州辖各县为州的派出单位,管理模式和原来省在各县之间设立的地区一样.以陕西省延安市为例,现在的地级延安市管辖1区12县;改州后辖1市[州城肤施市]4县[志丹,吴起,延长,富县],子长市,黄帝陵市由省直辖。宜川、黄龙划归省直辖副厅级韩城市。县既然为州的派出单位,则机构大为精简,[县委县行政公署办事机构设立权下放到州,县委办事机构控制在6个左右,县行政公署办事机构控制在15个左右]州人大州政协在县设立工作委员会。州法院检察院在县设立民事刑事等专门法庭]这样中央 省 州三级政府的理想就可以实现,现在的市县财政矛盾冲突也就迎刃而解了。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5-03
州检察院在县设立检察分院。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05-03
省直接管辖县。
不要搞那么多州。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05-04
引用第2楼haizhiben于2010-05-03 21:01发表的  :
省直接管辖县。
不要搞那么多州。

严重的问题是,县是最高级的农村,最低级的城市,是扶不起的阿斗。全国现在有近2000个县,养活了庞大而素质较低的工作人员,是国家财政最大的包袱。所以,与其冒着得罪地级市的风险去搞什么省直管县,不如直接废县,把县搞成地级州的派出单位。这也符合国家目前的财税格局,毕竟中央、省、州三级划分事权财权税种都比较容易,县、乡、村三级支出,可以分别由中央、省、州负担。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05-04
我设想的县行政公署办事机构设置:秘书处(办公室)、教育科技局、 农林水利局、 交通运输局、
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文化旅游局、卫生与生育协调局、总务局、财务局、经济发展局、司法局、新农村建设局、 环境保护局、民生福利与救济局、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05-04
支持一下,这一设想有一定的道理。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05-05
把地级市恢复其本来面目:州,也就彻底纠正了目前市管县的弊病,实现了中央省州三级政府的理想。省管县最大的弊病就是大省由于地域广大,省直接管理县有相当的难度而无法绕开市这一级。毕竟,省管州是不需要费大力气就能实现的事情。对于小省来说,可以把比较小的若干县合并设立州,把比较大而且人口在百万以上的县扩大管辖地域改为州。而且州的人才及财力远胜于县,省没有直管县后的拖累。另外,中国2000多年来,基层治理的起点是县,县是中国历史上最稳定的行政区划,现在我们要改变历史,把中国近2000个县降格到目前乡镇的地位,以大约500个州来实现目前全国近2000个县的功能。同时把村民自治的实践推进到乡民自治,为未来实现县民自治打下坚实基础。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0-05-05
府县制比较合适。
方舆-D03.英雄本色(107232302)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0-05-07
引用第3楼pipishu于2010-05-04 15:06发表的  :
严重的问题是,县是最高级的农村,最低级的城市,是扶不起的阿斗。全国现在有近2000个县,养活了庞大而素质较低的工作人员,是国家财政最大的包袱。所以,与其冒着得罪地级市的风险去搞什么省直管县,不如直接废县,把县搞成地级州的派出单位。这也符合国家目前的财税格局,毕竟中央、省、州三级划分事权财权税种都比较容易,县、乡、村三级支出,可以分别由中央、省、州负担。
基本支持。省虚化的好。三级为中央、州、市镇乡,符合地方自治潮流
20岁的强省派
30岁的分省派
40岁的虚省派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0-05-21
引用第3楼pipishu于2010-05-04 15:06发表的  :
严重的问题是,县是最高级的农村,最低级的城市,是扶不起的阿斗。全国现在有近2000个县,养活了庞大而素质较低的工作人员,是国家财政最大的包袱。所以,与其冒着得罪地级市的风险去搞什么省直管县,不如直接废县,把县搞成地级州的派出单位。这也符合国家目前的财税格局,毕竟中央、省、州三级划分事权财权税种都比较容易,县、乡、村三级支出,可以分别由中央、省、州负担。

但县是和市一样干实事的衙门。

县由州派出,风险县担、利益州揽。

县级公务员,虽然没什么学问。但绝对不是负担。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0-05-21
     这个设想不错,严重支持成立汉族自治州O(∩_∩)O~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0-05-22
引用第10楼在水一方于2010-05-21 22:51发表的  :
     这个设想不错,严重支持成立汉族自治州O(∩_∩)O~

自治州不能由本民族人出任一把手,你个分裂分子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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