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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楼Zorro于2009-10-31 02:19发表的 :太早了。我不相信现在的农村的家族等非法势力 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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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楼仙峰俊俏于2009-10-31 05:54发表的 :没有农村工作的经验,所以才提出这样的建议。乡镇的存在,可以说利大于弊,减轻了很多部门的工作压力,尤其在维稳方面。
引用第3楼长矛于2009-10-31 04:38发表的 :改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即刻。原来的乡镇政府改为办事处,县政府的各局直接管理、轮派对应的办事人员,精简不必要的人员,统一财政到各局和县政府。撤消乡镇的人大和政协等不必要的机构。
引用第5楼我等天子于2009-10-31 09:09发表的 :太早了。我相信现在的农村的家族等非法势力 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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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楼图腾子于2009-10-31 09:10发表的 :你说的是在当前情况下。但是这是个畸形发展,基层的行政工作特别是维稳的压力本来不至于那么大的。小政府、大社会,农村民主自治,农民能组织各类行会等团体,这样很多事情根本不用行政部门来管,稳定问题很多根本就是政府自身的问题,比如计划生育,比如政府工程款拖欠,比如征地补偿不足,反而说得好像是政府一不管农民就会自发闹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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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3楼仙峰俊俏于2009-10-31 15:23发表的 :你说的这些,与现行体制有关,很对。但,农村的稳定工作并不仅仅就是这些。比如,邻里纠纷等等。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加上国民素质不高,很多事情不适宜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所以,基层政府的作用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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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楼Zorro于2009-10-31 02:19发表的 : 太早了。我不相信现在的农村的家族等非法势力 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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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8楼图腾子于2009-10-31 09:15发表的 :很多村子本来就是一个大家族组成的,按家族治理也没什么不妥,可能会有非法的行为,但是自治本身是合乎宪法和法律的,怎么能说是非法势力呢。有非法行为,司法系统介入就行啦,这不意味着行政系统要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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