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向来反对直接省县直辖,而主张全面重划。全面重划当然包括很多方面,三级体系是必要的,至于省下面的第二级地方政府,县也好,市也罢,还是另外找个道、府,且不论。这里只关心,这个第二级地方政府的区域人口应以多少为参考原则。
因为省的规模太大,所以第二级地方政府,我的主张是人口应该尽量在200万以上,若非是高寒荒漠地区,最起码也要达到150万以上。
因为一旦二级政府(县也好,市也好),如果规模过小(现在哪怕是东部地区,大部分县的人口都不到100万),那么很多事务就很难举办,如高等教育,综合性大型医院,水系治理,都市生活圈建设等。
另一方面,这些业务又不得不举办,最后就肯定由个别二级政府(其实就是目前的地级市的市区)举办。那么又很容易滋生这些资源的分配不公或统筹不力。
比如,现在的高等教育、好的医院,普遍为地级市集中,且一个3、4十万人口的县,也可能无力承办这些业务。一旦简单的由省直辖,是否会导致他们更难平等享受这些资源,也就是说,这些现在的共同财产是否会被市中心地区给私占。
广东省很多市县,因为人口繁多,经济实力雄厚,如果单独由三级政府,升格为二级政府,举办这些业务,恐怕问题不大。如顺德。但浙江(除义乌等个别外)、福建以及大量内地县市呢?有没有这些能力,举办更多的教育、卫生保健、人类服务等事业,很令人担心。
(希望回贴者,大家都使用二级政府,无论你中意的是省管县,还是省管道,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