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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9楼牛牛于2009-09-10 16:14发表的 :成立省级自治区可以。但主体民族要占到60%以上,并实行高度自治。国家只保留西藏和南疆两个自治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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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2楼abull于2009-09-12 22:55发表的 :南疆没有成立省级自治地方的理由,只能分别成立喀什自治州、和田自治州、阿克苏自治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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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3楼玉宇清澄于2009-09-12 23:00发表的 :我们是以党领政,民族区域自治没有深层次的不足 但应逐步弱化省一级的自治区,自治州作为最高自治级别(较大的自治州可为副省级,如延边、宁夏改州后) 要保留,也只有西藏,其他都应该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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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1楼处级干部于2009-10-08 11:32发表的 :应该允许少数民族成立本民族的代表大会,并且,各少数民族的代表大会的地位等同于省级人大。各少数民族代表大会都应当向全国人大派代表。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设立少数民族文化保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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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2楼007于2009-10-08 12:07发表的 : 捷克斯拉夫、南斯拉夫、苏联玩过的游戏啊。 没有真正“地方自治”,这些东西都是形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