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仙峰俊俏于2009-09-15 06:30发表的 请教——关于设市的几个问题 :
1、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终止了切块设市。最后批准的一个切块市是哪个市?
2、终止切块市后,产生了县级市。最早批准的县级市是哪个城市?
3、为什么会终止切块设市而出现县级市?
为提高新设立城市(县级市)的城市化水平,1983年出台新规:不再切块设市,改成整县改市,原来很多析设县级市的母县并入该县级市。而地区改地级市,原来的地区行署驻地所在县级市改市辖区,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另设新县。而1997年彻底终止地区改地级市,析设新县的做法。但是也有例外:
1993年原防城各族自治县改地级防城港市,析设县级东兴市,这应该是最后一个切块设的县级市,当然是出于对越南沿边开放的特殊目的。
83年最后一个切块设立的县级市是五大连池市:设立县级五大连池市,以德都县的五大连池镇和双泉公社的龙泉大队、良种场为五大连池市的行政区域,市府驻五大连池镇。(国务院1983年10月8日批准)
2002年丽江地区改市,鉴于丽江纳西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纳西族自治县,最后原纳西族自治县分成古城区和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终止切块市后,产生了县级市。最早批准的县级市是山西的晋城等几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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