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也是有道的。元朝行政主要是:行省(中书省)——宣慰司道(少数是别的名称)——路(散府、散州)——属州(属府)——县5级制。最短的也有3级,但最长的有6级。
司法是:行台(御史台)——廉访司道——路以下由行政长官兼司法。由于所有的路全部属于道,所以最短反而有4级,最长也是6级。
元朝行台只有2个,加中央的御史台总共也有3个。廉访司道辖区与宣慰司道的辖区不完全相同,面积大的廉访司道和一个行省的辖区相当。
这个链条太长了,所以明朝减少了链级。行政方面:行省级数量增加(面积一般大于元道,小于行省),转换为布政司;道下沉,称分守道。路一般改为府。
司法方面:行台级数量与布政司相同,转换为按察司;道下沉,称分巡道。府以下由行政长官兼司法。
与元朝类似,分守道和分巡道负责的区域并不完全相同,名称也不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