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领导县体制的扩大推行,越来越多的地区(盟)改为地级市。不过,我们可以发现,在地区(盟)改市时,一些新市使用了原地区(盟)的名称,而原来的县级市改为了新市下设的区,如原呼伦贝尔盟改为呼伦贝尔市、原海拉尔市改为海拉尔区,原乌兰察布盟改为乌兰察布市、原集宁市改为集宁区,原晋中地区改为晋中市、原榆次市改为榆次区,原宣城地区改为宣城市、原宣州市改为宣州区,等等。
按照理解,地区(盟)改市肯定不应是原来地区(盟)的翻版,不应只是换个名称而已。市领导县是要发挥一个城市对周边农村的带动作用,实现城乡一体,共同发展。由此而带来工作思路、工作方式等必然应发生变化,简单说应是城市主导型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所谓城市(包括城镇),抽象地看,相对于省、地区、县等行政区域而言,它是一个“点”,它的地域相对较为固定,而省、地区、县等是一个个“面”,是一个较为广阔的地域,它们的地域可以变动(如通过行政区划调整而发生变化)。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如果说去某市,听者感觉是很具体的,这就是因为市是一个“点”;而说去某省、地区、县,要么我们并不知道具体去哪里,要么理解为去该省、地、县的驻地。
因为有以上认识,所以搞不明白为何有些地区(盟)改市时未使用原市名而使用了原地区(盟)名。明明那个地方就是海拉尔(这样说谁都习惯了),可现在却被改叫呼伦贝尔,而我们一直把呼伦贝尔与莽莽大草原联系在一起(事实也是如此),从未觉得它是一座城,这是怎么啦?还有,集宁是一座设市时间较长的城市了,我们认定那座城市就叫集宁,如今却要叫它乌兰察布市,唉!还有……其他也是同样感觉。实在弄不清,为什么要这样改呢?这样改好吗?反正我是不太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