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据宪法等法律的规定,除行使国家审判权、审判案件外,对在下辖的各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区、县人民法院以及各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移交的第一审案件,抗诉案件和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监督北京市各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成立,5月10日正式履责。
北京一中院的地域管辖由北京市西城区、宣武区、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昌平区、大兴区、延庆县8区1县组成。辖区内集中了80%以上在京的国家党政机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90%以上的金融机构,形成了一个比较特殊的政治、经济、人文环境。
北京一中院依法审理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案件,对辖区法院裁判不服提出上诉或检察机关抗诉的二审案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专属管辖的知识产权类行政案件以及最高法院交办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类案件呈现出“规格比较高、难度比较大、类型比较新”的特点。
北京一中院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院上下努力追求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将“提高审判质量、尊重当事人”作为司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深化点,以优质高效的审判质量,服务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力求让当事人在一中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管辖北京市东城、崇文、朝阳、丰台、通州、密云、怀柔、顺义、平谷等东部9个区县法院的上诉案件及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案件。设有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第五庭、第六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庭、执行办公室,并设立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法警支队和后勤服务中心,分别负责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法学理论培训、审判实践中适用法律问题研究及文秘、警务保障等事务。现有干警419名,具有法学博士学位的9人,硕士学位的92人,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到96%。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地处“中央商务区”,外国领使馆、外资机构、外国商社云集和城乡结合部的区位特点,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探索审判规律,建院以来共审结案件10万余件。其中,审结了一大批大要案、疑难、新类型案件和倍受社会关注的刑事犯罪案件、民事商事纠纷及行政、知识产权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为维护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被评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全院涌现出数名在全市法院颇有影响的著名法官,干警撰写的法学论文、调研文章在全国和北京市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中获奖,共有百余篇理论文章在法学理论刊物上发表。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址位于丰台区方庄东小区,面临方庄路,北接安乐林路,地处二、三环之间,占地总面积23.4亩,审判大楼和档案中心楼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共设大、中、小法庭33个,其中,大法庭可容纳近400人旁听公开审判案件。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铁路法院是国家设在铁路运输部门的审判机关,是我国人民法院体系中专门法院的组成部分,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北京铁路局辖区内设北京铁路两级法院,即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北京、天津、石家庄三个铁路运输法院。铁路两级法院的地域管辖范围同铁路运输企业的行政管辖范围一致。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其主要任务是审判重大、涉外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案件,以及不服各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裁定上诉、抗诉的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减刑、假释案件等。刑事案件包括由铁路运输系统公安机关负责侦破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铁路运输分院提起公诉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等。民事纠纷案件包括铁路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原为铁路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现从事铁路运输服务、铁路工程建设、铁道设备制造及铁路通信的企、事业单位为一方当事人,争议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普通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技术合同纠纷案件、涉外、涉港澳、涉台的民事案件等。上述所称的普通民事案件包括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和铁路企业破产案件等。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与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研究室(与审判委员会办事机构合署办公)、法警支队、政治部、办公室、监察室等机构。全院现有干警72名,其中审判员(含助理审判员)41名,书记员18名,司法警察7名,行管人员6名。
建院以来,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不断加强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圆满地完成了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任务。曾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二等功,并荣获北京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档案管理达到国家二级和市一级;涌现出许多业绩突出的优秀法官和先进集体,刑庭庭长张有义和民庭副庭长梁爱云分别被评为北京市第一届和第三届“十佳法官”,还有多名干警被评为先进法官、优秀政法干警,受到立功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