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嚷嚷要合并东北的市辖区,我倒觉得从地方的角度出发,暂不要自行调整合并市辖区,历史原因已然形成的市辖区的数目也应当成为一种资源。
至于理由,看看哈尔滨、徐州、扬州等地撤县设区的时候就知道,中央并不想保持县级政区数量不变,而是想减少,撤1县设1区,同时再撤原有的1区,最终维持区数目不变,县级总数减1。
如果一个市先自行并掉了几个区,中央当然是欢迎的,马上就会批准。但以后当该市准备撤县设区的时候,上面可能会希望再撤一个原有的区才能撤县设区,市里原有区的数目已经少的可怜了,不够再撤了,岂不很杯具?
举个例子,比如辽阳市,现有5个区,管辖辽阳县,代管灯塔市。比照其城市规模,5个区应该说是偏多的,但我个人觉得目前应维持现状,不要自行撤区。假设辽阳市政府自行将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进行了三合一(假设叫襄平区),中央很快马上批准,这样,辽阳市就辖有襄平、宏伟、弓长岭3区,以及辽阳县、灯塔市。纵观全国,市辖区的母县撤县设区成为潮流。而具体到辽阳,所辖的辽阳县就是辽阳市的母县,而灯塔市也是从辽阳县分出,理应分别进行撤县设区、撤市设区。但依照哈尔滨、徐州、扬州的惯例,中央也许会希望必须撤原有的1区才能有1个县市改区。这样,辽阳市如果还想把辽阳县和灯塔市改区,就必须再撤2区。而因为事先已经将主城区的三区合并成一区,现在只剩下一个主城区襄平、一个离区宏伟、一个飞区弓长岭,只能将离区宏伟和飞区弓长岭撤掉了。于是宏伟区并入了襄平区,弓长岭区并入了撤销辽阳县新成立的首山区,灯塔市撤市设灯塔区,辽阳市一共就剩下了3个区,对比过去的5区1县1市,不只数量上少得可怜,更重要的是管理幅度过大,不方便实际操作。
东北地区虽然市辖区较多,但都是历史形成。当初的市辖区其实本应就是东北的这种规模,但南方后成立的市辖区普遍偏大,这种偏大的市辖区多了,反倒显得东北原来的市辖区小了,所以大家都看这种小区不顺眼了。东北同时也是撤销母县设市辖区发展比较不成熟的地区,比如辽宁省,只有沈阳、大连、葫芦岛三市的母县撤销并入了市辖区,其他市的母县还都在。而现在撤销母县设区在全国已成潮流,并且撤县设区的同时撤销一个原有的区是比较通用的做法。如果东北将来也这样做,偏多的市辖区数目正好是撤2设1的资源。所以,我觉得应该不要自行撤区,应该等到要撤县设区的时候,以撤原有的区为代价换取撤县设区,原有1个区的名额可以换取1次撤县设区。所以我说“历史原因已然形成的市辖区的数目也应当成为一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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