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news.com.cn/ga/ga-gjsy/news/2009/06-17/1737597.shtml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授权澳门管辖横琴澳大校区议案
中新网6月17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审议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的议案。
据报道,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将于本月22至27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审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统计法修订草案、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审议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驻外外交人员草案、海岛保护法草案。
建议的其它议程还有: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2008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08年中央决算;审议国务院关于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上述多项重要议程之中,最受澳门人注目的是中央拟授权澳门特区对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
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骆伟健16日接受访问表示,不了解议案的具体情况,预计内容不会太复杂,相信议案可能会在明确横琴岛的土地属性问题的前提下,授权澳门特区对岛上的澳大新校区依据澳门法律实施管辖。他并预期,澳门特区对横琴岛澳大新校区实施管辖的问题上,仍有很多细节工作需要深入研究,例如口岸设置、出入境管理等。
据澳门大学在4月份向立法会的介绍,横琴岛的澳大新校区,初步计划占地1至1.4平方公里,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拟采取封闭式管理。
中央授权特别行政区在本身行政管辖范围之外的土地上实施管辖,已有先例。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授权香港特区政府在位于深圳境内的港方口岸区范围内实行全封闭管理,港方口岸区的范围及使用期限由国务院决定。在港方口岸区实施香港法律,并由香港执法人员管理。
根据上述《决定》,香港特区立法会随后制订了《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就有关管辖作出了细则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