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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应该撤销乡级和地级行政机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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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04-04-25
同意撤消乡镇,应该合并建区,每县设5~6个镇级区,区里一律不设局、委。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04-04-25
根据我和一位乡官的谈话,目前该乡机关有32人,另外林业站、派出所等县有关部门直管机构也有30多人。总共乡一层共有6、7十人。

除了派出所应该加强外,其他机构都可以精简。除了派出所外,10个人差不多了,而且管的比70个人更好,效率更高。

该乡人口17,481人(C2000)。

另外至于乡人民代表大会,纯属多余,直选就行了,完全可行。要是担心党领导出问题,就加强书记权力就行了。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04-04-26
以下是引用中华大帝在2004-4-25 18:40:16的发言:
1、引进聚落区建制体系我是一直赞成的,尤其是引进后应该严格按照聚落建制的定义建立体系。
2、自治到什么程度与国家的历史、民族的特性密切相关,由于中国几千年来一直是集权国家,近代更加强了集权而不是放松了集权。尽管自治也是我追求的目标,但是我认为乡级政权职能应该逐步减少,采取渐进式,反映在区划上也应该是逐步取消,而不是激进的一下子全部取消。

1.基本赞同。
2.应当象建立分片的高中、公安派出所那样,逐步建立按部门的需要设立的行业办公室,渐进地取代乡级政府。乡政府逐步取消了,老兄追求的市、镇、村的自治的目标也就逐步变为现实了。
如果按目前的逐级区域式划分直到行政村的方式,造成(地级)市、地不分,(县级)市、县不分,乡、镇不分,村和田野还是不分的奇怪状况。也因此才出现为了向城市化方向发展,不但市建制不稳定甚至走样太远,上到省级建制不稳定——要直辖要分省,中间的地级建制不稳定——地区行政公署改成了地级市,下面的县级建制不稳定——改成县级市或市辖区,更下面的乡还是不稳定——乡改成镇、改成时髦的街道的状况。解决之道应该是建立二级(区域建制)、三类(聚落区建制)建制互补的行政区划体系。城市化仅仅需要变更局部的聚落区建制,基本不再涉及省、县这些传统的区域建制了。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04-04-27
我觉得副省级市也应该撤消,市一律平等。
行政体制改革派--------Zhongnigel
致力于中国的行政改革事业。目前的观点有省县直辖和虚省实地。
希望能广交朋友。
欢迎提意见建议,相互切磋,多多益善!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04-06-20
要么彻底合一,要么党政分开。中国的希望在于党政分开、党企分开、政事分开、政企分开!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04-06-20
乡镇不能撤!!
缩省并县 省县直辖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04-06-21
镇是不应该撤,那是基本的聚落建制,但是目前中国的镇是包括了很多村的区域建制,需要还原为单纯的聚落建制。

乡是否应该撤,需要讨论清楚乡的地位、功能和作用之后决定去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6-21 8:42:10编辑过]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57 发表于: 2004-06-21
赞成撤销地级政府和乡镇政府,不撤机构,地方党委就会永无休止地任命新的官员.膨胀机构.
hqq
只看该作者 58 发表于: 2004-06-21
以下是引用我等天子在2004-4-23 19:02:02的发言:
解决行政机构臃肿的绝对办法是党政合一.依据是党管干部,党管干部.试问有哪个国家的政府不是由执政党领导的?党委下面再设一个政府,多此一举!

虎爛
以地方黨部置換地方政府,那真是亂了套
一般國家(納粹除外)哪有像某黨那樣完整的黨組織
=============================
Boundary representation is not
necessarily  authoriative.
=============================
只看该作者 59 发表于: 2004-06-21
中国有些乡镇,全是酒肉干部,外出办事10点钟出去,弄得人家像不招待吃饭都不行,有的干部都吃腻了
只看该作者 60 发表于: 2004-06-22
原陶乐县比黄龙县可官民比例高多了。
还没入管理群的,赶紧扫码入微信管理群
只看该作者 61 发表于: 2004-06-29

乡镇一级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胜利的基础,原则是不能撤
只看该作者 62 发表于: 2004-07-01
缩地(地级市)扩地(地级市)----新地级相当于现3、4县规模
缩县扩县--------------新县级相当于现3、4乡镇规模
撤乡镇---------------缩县扩县后乡镇级没有存在的必要




中央---34省级---每省级30-40地州级----每地州级30-40县级
只看该作者 63 发表于: 2004-07-16
支持楼上!但应稍做调整!
中央---34省级---每省级30-40市县级----每市县级30-40区镇乡级
只看该作者 64 发表于: 2004-10-12
事实认定,中国现在实行的是4级制。
兰若生夏草,芊蔚何青青.幽独空林色,朱蕤冒紫茎.
只看该作者 65 发表于: 2004-10-13
举双手赞成!
具体实施过程可以一步一步来。
现在合并乡镇,是个好势头,最终可以向撤消乡镇转化。基层实行村民、乡民自治。政府只把0治安问题解决好就行了。当然对教育和医疗的投资不能减少,但必须向乡以下倾斜,城市的水平已经很可以了。
增设地级市很不好,开了坏头,此风决不可长。要象合并乡镇那样,大量合并地级市,最终做到市县平级,“地级市”成为历史名词。
市的建成区规模也不能无限制扩大,一定要有长远规划,画一个红线,就象古代的城墙一样。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66 发表于: 2004-10-13
楼主的文章应该在相关媒体上公开发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67 发表于: 2004-10-14
先要撤消地级。
只看该作者 68 发表于: 2004-10-16
见我的签名。
就算一生洗厕所,也要做洗厕所里面最出色的那一个。
只看该作者 69 发表于: 2004-10-18
以下是引用realman1在2003-4-10 13:23:59的发言:
同意撤乡镇,但地级市在现有的情况下恐怕不好撤!


如果要想求稳,也可以仍然实行四级制,但省和地级市的管辖范围必须扩大,全国设20个省级行政单元足矣,地级市在100个左右,县基本保留(因为自古以来县是最稳定的单元),乡按目前进度合并,这样也同样能够大大减轻基层负担(因待遇较高、花费较大的省、市级机构和干部数量大为减少了)。
只看该作者 70 发表于: 2007-12-04
想的太容易了,什么官员好坏还不是靠关系说了算,现在的社会就是癌症晚期差不多
只看该作者 71 发表于: 2007-12-04
还是逐步回到宪法规定的道路上才是正统,民意。
抓的不紧等于不抓
只看该作者 72 发表于: 2007-12-13
回 40楼(lshsh) 的帖子
同意!省级可以再多点。
只看该作者 73 发表于: 2009-02-16
官员们不发工资,多此一举!
只看该作者 74 发表于: 2009-02-16
回 9楼(zyb) 的帖子
只要行政层级存在,就不可避免的存在庞大的机构和人员。
所以,还是撤掉的好。
南州草民,人微言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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