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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l转贴]改革总的方向应当是撤销传统意义上管县的地级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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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3-21
中国加速推动“省管县”改革

(2009-03-21)
  
● 于泽远 北京
  中国将加速推动“省管县”改革。官方媒体透露,目前已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进行“省管县”改革试验,约占全国省区市的三分之二。

  按照中国宪法,官方应该设立中央、省和县三级政府。但长期以来,官方在省级政府下面又设立了若干地级市,由地级市管理几个县或县级市(简称市管县)。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管县”体制越来越暴露出地级市与县乡级政府争利、官员队伍庞大、行政效率低下等弊端。1994年,中国高层进行扩大中央财政收入的分税制改革后,省、市两级政府也采取与县乡政府分税来集中财力,同时将支出责任尽可能向县乡转移,造成“国家财政蒸蒸日上,省级财政稳稳当当,市级财政摇摇晃晃,县级财政哭爹叫娘,乡级财政精精光光”的财政结构。“市管县”也被形象地称为“市刮县”。

  《人民日报》海外版昨天引述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教授许安拓说,“市管县”体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特别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市管县”模式削弱了县域经济的自主权。一些规模小、辐射功能弱的地级市无法带动所辖县发展。“市县竞争”造成内耗及资源过度向中心城市集中。

  高层也早已看到“市管县”体制的弊端,并且从1992年开始在浙江等经济较发达省区试行“省管县”改革。由于“省管县”改革目标是削弱直至撤销目前的地级市,将使众多地市级官员的权力贬值,必然招致相关官员阶层的反对和阻挠,含有相当的政治风险。因此,尽管高层在几年前颁布的“十一五”规划(2006年至2010年)中提出“省管县”的目标,但直到今天,改革依然进展缓慢。

主要是财政直管

  目前各地的“省管县”主要是财政直管,即由省直接对县编制预算,在收入划分上也由省直接对县进行划分,同时省也把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补助、资金调度、债务管理等经济权限下放到县。这种新体制已开始收到成效。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昨天报道,2003年以前,湖北省各地级市以截留等方式从县市“集中”资金几亿元人民币,越是贫困的地级市,这类情况越严重。2004年,湖北省开始对52个县市推行省政府直接管理财政的新体制。第二年,湖北县域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11亿多元(人民币,下同,约25亿新元),2008年增至186亿元。同时,湖北县域经济也出现逆势上扬的局面,多项指标增速首次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对全省GDP增长的贡献率接近60%,成为经济寒流中的“热点”。

  “省管县”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在“省管县”改革起步最早、步伐最大、成效也最显著的浙江省,2008年全省城乡居民收入之间的比值为2.45∶1,同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比值却为3.31∶1。

  有关学者指出,财政省管县只是第一步,下一步还必须推进行政省管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占斌说,“省管县”第一步是目前各省的强县扩权的改革试点,即省主要对试点县的财政进行直管,直管主要干部;第二步是市和县分治,相互不再是上下级关系。改革总的方向应当是撤销传统意义上管县的地级市。


《联合早报》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3-21
        又是宪法……
        中国的宪法哪能大得过现状、需要、中央精神、研究决定、实际情况、干部级别这一大堆东西的任何一个?
        就算按宪法来说,“较大的市”管县,相对县级市这种“较小的市”,地级市就是较大的市。而与那个立法权无关。
        说起来法律上设区的市,都无损东莞、三亚、嘉峪关的地级市地位。
        联合早报的消息,怎么说呢?有的东西实在惨不忍睹。十七大的副秘书长,刘云山先生排在第一,联合早报就说了,他是一匹黑马,比起贺国强、周永康两位更有可能进入政治局常委会。却不知道,这三位当时同是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排名是按的姓氏笔画,这样的排名从十六届一中全会开始已经用了五年,没有一次不这样,他们却把这个事情当成什么政治信号,简直一点常识都没有。而另一方面,他们又能从曾庆红先生一句“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读出其要退休的信号。可知水准参差不齐,听风就是雨。
[ 此帖被赤天亢帝在2009-03-21 21:39重新编辑 ]
中国没有什么副省级新区,连浦东的区长都只是正厅,架构也是正厅。
难道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兼卫生部长,卫生部就副国了?总理朱镕基兼人民银行行长,人民银行就正国?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3-21
            政区一直在改革,稳定不下来,是什么用意?!美国一个县一两百年的历史,中国的地方似乎一直在“改朝换代”,不知道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是哪朝哪代的,总之随便意淫总有出处,历史沉浮轮回,谁说的清是否是有其事。。。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3-22
地级市肯定会保留,只是数量会减少,管辖范围会调整,而不是一律撤销。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3-22
改吧,只要减轻群众负担,健全社会保障水平就行。
当台州行署驻在临海时,全国人民都说要市管县;
当台州市搬迁到原黄岩县域后,全国人民都说要省管县。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3-23
我怎么发现是政区越改越不合理,机构越裁越多。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3-24
引用第4楼lqsc于2009-03-22 18:53发表的  :
改吧,只要减轻群众负担,健全社会保障水平就行。


现在的地级市20年前就不算是一级政府,只要复原就可以啦。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3-25
设立容易撤销难,还是先实现“省直管县,地级市只管区”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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