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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中国城市设置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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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2-18
目前,中国城市体现出的问题很多,论坛里议论也多。对此,我的想法是,在不变动省级行政区划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规范城市设置:
一、取消现有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较大的市、地级市、副地级市、县级市等称谓,代之相应的城市名称为都、郡、市、镇。
二、改变现有的设市规定,建立新的标准:
建成区面积大于400平方公里或者建成区内居民达到400万以上的城市称作都;
建成区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或者建成区内居民达到100万以上的城市称作郡;
建成区面积大于20平方公里或者建成区内居民达到20万以上的城市称作市;
建成区面积大于2平方公里或者建成区内居民达到2万以上的城市称作镇;
三、重新赋予管理权限:
建制都拥有等同于省的管理权限,可以管辖数量不超过40个的县、市、区;
建制郡拥有省辖县市的管理权限外,还拥有立法权;同时,郡可以分设市辖区,并管辖10-20个县市;
建制市与省辖县的管理权限一致,不设市辖区,也不管辖县;
建制镇与县辖乡的管理权限一致。
[ 此帖被仙峰俊俏在2009-02-18 14:12重新编辑 ]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2-18
此想法源自牛牛的帖子。特此鸣谢!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2-18
反对用都字,喜欢用都的人跟已把市用乱的区划部门人员一样,都是国文素养不够、区划通名用字的知识贫乏。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15329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2-18
原本我也反对用“都”作为政区名称,只是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只好将就用上。希望有人提出替代名称(也不要是“州”)!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2-18
还是叫市吧!大家已经习惯目前三级市了,只是不要增加新的层级了。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2-18
我的意见请参见我的帖下签名档!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2-18
引用第5楼曲径通幽于2009-02-18 15:31发表的  :
我的意见请参见我的帖下签名档!

那就意味着推翻广域市,推行狭域市。能够如此,当然更好。
我说的是目前的广域市的改革建议,与你的意见是两回事。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2-18
反对通名复杂化
鼓励创新,反对通名、专名复古。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2-18
镇可以考虑改为狭域
现在的乡乡合并升镇,太无厘头了
狭域的镇相当于县辖市,只不过不称作市
这点鄙人是比较赞成的

至于都郡市没有必要非得这么搞,现在的城市分级基本符合东方文化的习惯
需要探讨的是县级市的通名是否仍为县,但行政级别上可高于县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2-18
回 8楼(玉宇清澄) 的帖子
镇实行狭域,势必又要多一套乡的领导班子。这样不好!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2-18
Re:回 8楼(玉宇清澄) 的帖子
引用第9楼仙峰俊俏于2009-02-18 18:49发表的 回 8楼(玉宇清澄) 的帖子 :
镇实行狭域,势必又要多一套乡的领导班子。这样不好!

那你的镇跟我的镇有什麽区别?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2-19
Re:Re:回 8楼(玉宇清澄) 的帖子
引用第10楼玉宇清澄于2009-02-18 19:52发表的 Re:回 8楼(玉宇清澄) 的帖子 :
那你的镇跟我的镇有什麽区别?

还是目前的广域镇,只是提高了设置标准。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2-19
       我总感觉楼主的区划名称建议像是回到了元朝!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2-19
思路很好。
中国现在的市,太混乱。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2-19
引用第12楼在水一方于2009-02-19 12:40发表的  :
       我总感觉楼主的区划名称建议像是回到了元朝! [表情]

帮忙想想办法,搞几个现代的城市名称出来。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2-20
想法都很好,恢复市的本来面目。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2-22
中央---省(自治省)---县(自治县)----镇(市镇)
分多层级了增加的成本,也违反了宪法规定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2-25
如果改名‘都’.‘郡’。那么这些政区的行政首长职位的名字是什么?
大家来想想。   都长?郡长? 我觉得不好听。  
撤销地级和市辖区,合并县市区,省直辖县市,县市直管乡镇。只有内蒙古.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8个面积较大的省份可以考虑分省,其余省份面积太小没有必要分省。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02-25
还是 府 州 郡 县 听起来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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