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省并县,省县直辖情况下,建议设如下两类适域市:
一是市县合一类型的市,建议切块设置.在连续的市域内总人口不少于100万(西部适当降低标准,但切块的市总人口建议不要低于省内所有县的平均人口),其连续建成的主城区内的非农人口不少于市域内总人口的70%,主城区连续建成区面积不低于市域面积的30%.该类市的级别等同于县,为省辖市.
二是县辖市,同乡镇级.建议县辖市同级,一县内有多个市的话,以建成区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为首市.不过县政府也不必放在首市内,而应设在位置和交通最有利于对全县最方便管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