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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分享] 2005年浙江省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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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p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6-01-10

县以上


1、同意嘉兴市秀城区更名为南湖区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嘉兴市秀城区更名为南湖区。


(2005年5月17日民函〔2005〕103号批复)


经国务院批准,嘉兴市秀城区更名为南湖区。更名后的南湖区,其行政区域、机构、人员编制和财政体制不变。


(2005年5月20日浙政发〔2005〕27号通知)

省(自治省、直辖市)- 县(自治县、省辖市)- 村(县辖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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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6-01-10

县以下

1、同意诸暨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撤销陈蔡镇、斯宅乡建制,合并设立东白湖镇。东白湖镇辖51个行政村,镇政府驻下蔡村(原陈蔡镇政府驻地)。

(2005年1月25日浙政发函〔2005〕8号批复)

2、同意苍南县马站镇政府驻地迁移

苍南县马站镇政府驻地由山边村迁至闸桥头村。

(2005年2月3日浙政发函〔2005〕10号批复)

3、同意建德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撤销上马乡建制,与大同镇合并。调整后的大同镇辖58个行政村、3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古城山路52号)。

撤销石屏乡建制,与航头镇合并。调整后的航头镇辖42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溪沿)。

撤销童家乡建制,与寿昌镇合并(过浴山村除外)。调整后的寿昌镇辖49个行政村、1个社区、4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中山路38号)。

撤销马目乡建制,与下涯镇合并。调整后的下涯镇辖26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杨桥头)。

撤销三河乡、麻车乡建制,与大洋镇合并。调整后的大洋镇辖38个行政村、3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英烈路1号)。

撤销洋尾乡建制,与梅城镇合并。调整后的梅城镇辖27个行政村、5个社区、1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总府后街39号)。

撤销下包乡、姚村乡建制,与乾潭镇合并。调整后的乾潭镇辖71个行政村、6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新世纪广场1号)。

撤销凤凰乡建制,与三都镇合并。调整后的三都镇辖50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府前路)。

原童家乡过浴山村划归更楼街道。调整后的更楼街道辖1个社区、1个居民区、28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地不变(杭衢路)。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后,建德市设新安江、洋溪、更楼3个街道,杨村桥、莲花、李家、大慈岩、寿昌、航头、大同、下涯、梅城、乾潭、三都、大洋等12个镇和钦堂乡。

(2005年3月28日浙政发函〔2005〕18号批复)

省(自治省、直辖市)- 县(自治县、省辖市)- 村(县辖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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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6-01-10

4、同意开化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撤销霞山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马金镇合并。调整后,马金镇辖53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天童东路11 号)。

撤销芳林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村头镇合并。调整后,村头镇辖30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云山南路78号)。

撤销黄谷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大溪边乡合并。调整后,大溪边乡辖24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墩上村。

撤销底本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音坑乡合并。调整后,音坑乡辖37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下音坑64号)。

撤销星口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池淮镇合并。调整后,池淮镇辖36个行政村,镇政府驻星口51号。

华埠镇部分行政区域(下溪、独山、新下、新建、皂角等5个行政村)划归城关镇。调整后,城关镇辖42个行政村、5个社区,镇政府驻开元路。

撤销封家镇、青阳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华埠镇(不含下溪等5个行政村)合并。调整后,华埠镇辖43个行政村、3个社区,镇政府驻地不变(兴华街200号)。

撤销菖蒲乡建制,将其部分行政区域(东坞、菖蒲、霞村、姜坞、夏川等5个行政村)划归林山乡。调整后,林山乡辖26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溪口5号)。

原菖蒲乡其余行政区域(宋村、胡坑、同丰等3个行政村)划归金村乡。调整后,金村乡辖11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金村)。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后,开化县辖城关、华埠、马金、村头、池淮、桐村、杨林、苏庄、齐溪9个镇,林山、音坑、中村、长虹、张湾、何田、塘坞、大溪边、金村9个乡。

(2005年9月2日浙政函〔2005〕44号批复)

5、同意苍南县炎亭镇政府驻地迁移

炎亭镇政府驻地由东沙村迁至振兴村。

(2005年10月17日浙政函〔2005〕55号批复)

省(自治省、直辖市)- 县(自治县、省辖市)- 村(县辖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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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6-01-10

6、同意江山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撤销吴村镇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贺村镇合并。调整后,贺村镇辖42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贺康路62号)。

撤销大峦口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峡口镇合并。调整后,峡口镇辖47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迎福路117号)。

撤销塘岭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上余镇合并。调整后,上余镇辖35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洞塘山59号)。

撤销卅二都乡、茅坂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凤林镇合并。调整后,凤林镇辖48个行政村,镇政府定址大悲山村,暂驻兴达街27号(原茅坂乡政府驻地)。

撤销江郎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石门镇合并。调整后,石门镇辖33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溪底新街56号)。

撤销须江镇、何家山乡建制,在此区域内调整设立虎山、双塔2个街道办事处。

(一)虎山街道办事处:管理原须江镇部分行政区域(市心、西门、东门、江东、南门、安泰、城南7个社区,溪东、陈家安、孝子、平棋、达道5个行政村)和原何家山乡行政区域,共7个社区、14个行政村,办事处驻通达路1号。

(二)双塔街道办事处:管理原须江镇其余行政区域,共3个社区、29个行政村,办事处驻江滨路54号(原须江镇政府驻地)。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后,江山市辖上余、四都、贺村、清湖、坛石、大桥、淤头、新塘边、凤林、峡口、廿八都、长台、石门13个镇,碗窑、大陈、保安、塘源口、张村、双溪口6个乡,城区设虎山、双塔2街道。

(2005年11月3日浙政函〔2005〕59号批复)

7、同意常山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撤销钳口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天马镇合并。调整后,天马镇辖59个行政村、7个社区,镇政府驻地不变(胜利街40号)。

撤销东鲁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宋畈乡合并。调整后,宋畈乡辖26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上宋畈79号)。

撤销五里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招贤镇合并。调整后,招贤镇辖29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集贤路4号)。

撤销阁底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青石镇合并。调整后,青石镇辖31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清溪路2号)。

撤销金源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东案乡合并。调整后,东案乡辖19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东安街9号)。

撤销芙蓉乡建制,将其部分行政区域(古溪、金川、岭上埂、修书埂、修书5个行政村)划归芳村镇。调整后,芳村镇辖24个行政村、1个社区,镇政府驻地不变(芳鑫北路2号)。

调整新昌乡行政区域,将原芙蓉乡部分行政区域(对坞、安坑、半源、西岭脚4个行政村)划归新昌乡。调整后,新昌乡辖24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新创路101号)。

调整新桥乡行政区域,将原芙蓉乡芙蓉水库区域划归新桥乡。调整后,新桥乡辖13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新桥11号)。

撤销龙绕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球川镇合并。调整后,球川镇辖45个行政村、1个社区,镇政府驻红旗岗红旗路59号。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后,常山县辖天马、辉埠、招贤、青石、芳村、白石、球川7个镇,何家、宋畈、东案、大桥头、新昌、新桥、同弓7个乡。

(2005年11月3日浙政函〔2005〕60号批复)

省(自治省、直辖市)- 县(自治县、省辖市)- 村(县辖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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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6-01-10

8、同意余姚市部分街道办事处更名

东北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凤山街道办事处。

西北街道办事处更名为阳明街道办事处。

东南街道办事处更名为梨洲街道办事处。

西南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兰江街道办事处。

(2005年11月14日浙政函〔2005〕65号批复)

9、同意龙游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撤销灵山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溪口镇合并。调整后,溪口镇辖25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曙光路157号)。

撤销士元乡、兰塘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模环乡合并。调整后,模环乡辖42个行政村,乡政府驻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

撤销志棠镇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横山镇合并。调整后,横山镇辖39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塔山南路6号)。

撤销泽随镇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塔石镇合并。调整后,塔石镇辖49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塔兴路3号)。

撤销梧村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沐尘畲族乡合并。调整后,沐尘畲族乡辖23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木城村)。

撤销龙游镇、官潭乡建制,其行政区域由龙游县人民政府直辖。在此区域内调整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事宜,由衢州市参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后,龙游县辖湖镇、横山、塔石、小南海、溪口、詹家6个镇,模环、石佛、社阳、罗家、庙下、大街6个乡和沐尘畲族乡,城区设若干街道。

(2005年12月15日浙政函〔2005〕74号批复)

设立东华、龙洲2个街道办事处:

(一)东华街道办事处:管理原龙游镇灵山江以东行政区域,下辖东华、灵江2个社区和鸡鸣、桥下等22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开发大道(城南工业区内)。

(二)龙洲街道办事处:管理原龙游镇灵山江以西行政区域和原官潭乡行政区域,下辖兴龙、清廉等5社区和西门、北门等24个行政村,办事处驻清廉路26号。

以上数据截至2005年12月31日

余同省批复。

(2005年12月22日衢政发〔2005〕62号批复)

省(自治省、直辖市)- 县(自治县、省辖市)- 村(县辖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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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6-01-10

10、同意衢州市柯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撤销柯城乡、汪村乡、花园乡建制,除原花园乡横路、上厅、响春底、桥头4个行政村外,其行政区域连同姜家山乡过溪畈、双塘岭、回龙、压潮4个行政村、万田乡河边埂行政村改由柯城区人民政府直辖。在此区域调整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事宜,请你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调整石室乡行政区域。原花园乡横路等4个行政村划归石室乡。调整后,石室乡辖18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石三村)。

调整姜家山乡行政区域。划出过溪畈等4个行政村后,姜家山乡辖17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方家塘山1号)。

调整万田乡行政区域。划出河边埂行政村后,万田乡辖26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白塔山)。

(2005年12月16日浙政函〔2005〕75号批复)

(一)府山街道:原上街街道与原下街街道的天皇巷、县学街、钟楼3个社区及北门社区斗潭河以南部分组成,共8个社区,驻蛟池街68号。

(二)荷花街道:双水桥社区划入双港街道,共7个社区、1个行政村,驻花鸟市场南17号。

(三)花园街道:原花园乡除横路等4个行政村外行政区域与衢化街道组成,共4个社区、20个行政村,驻衢化路横街1号。

(四)信安街道:原柯城乡衢江以东行政区域与原下街街道斗潭社区(原北门社区斗潭河以北部分并入斗潭社区)组成,共4个社区、5个行政村,驻北门街外3-132号。

(五)白云街道:原柯城乡衢江以西行政区域与姜家山乡过溪畈等4个行政村、万田乡河边埂行政村组成,共1个社区、13个行政村,驻花园大道18号。

(六)双港街道:原汪村乡行政区域与荷花街道双水桥社区组成,共2个社区、16个行政村,驻双港路164号。

新新街道不变。

余同省批复。

(2005年12月26日衢政发〔2005〕63号批复)

11、同意衢州市衢江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撤销樟潭镇、下张乡、浮石乡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衢江区人民政府直辖。在此区域调整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事宜,请你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撤销安仁镇建制,其行政区域与高家镇合并。调整后,高家镇辖46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大桥南路7号)。

撤销坑口乡、长柱乡建制,合并设立黄坛口乡。黄坛口乡辖12个行政村,乡政府定址黄坛口村。

撤销岭头乡、洋口乡建制,合并设立岭洋乡。岭洋乡辖21个行政村,乡政府驻抱珠垄村(原岭头乡政府驻地)。

撤销庙前乡建制,其行政区域与杜泽镇合并。调整后,杜泽镇辖43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铜山溪西路38号)。

(2005年12月26日浙政函〔2005〕78号批复)

省(自治省、直辖市)- 县(自治县、省辖市)- 村(县辖市、镇)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6-01-11

不错,很新鲜.前几天浏览浙江民政网,还没看到这些信息.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6-02-21
余同省是谁?
国之兴也, 其荣非他人所得攘; 国之亡也, 其辱非他人所得代。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6-03-01

余同省:其余的和省里的批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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