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情况:
与全国大多数地区的省、地(市)、县(市)三级管理体系不同,浙江省大部分县和县级市的党政一把手以及财政都直接由省管理,实行省、县两级管理。中国只有浙江和海南实行这样的管理体制。
近10年来,浙江省的县权进一步下放。1992年,浙江先对省内13个经济强县下放了审批权;1997年,又在萧山、余杭试行部分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2002年8月,浙江省委办公厅下发文件,扩大绍兴等17个县(市)的经济管理权限,将313项本该属于地级市经济管理的权限下放到上述17个县,内容涵盖了计划、经贸、外经贸、国土资源、交通、建设等12大类扩权事项,几乎囊括省市两级政府经济管理权限的所有方面。这次权限的下放,后来被归结为四个字——“能放都放”。
在这样的背景下,县级财政直接上交到省,而地级市所能够获得的可支配财政收入,仅限于所辖各个城区。而对于并入市区的县级区而言,在按规定向省上缴一定比例的财政收入之外,还要再向市级财政上缴一定比例的财政收入。
有研究者分析说,这种管理体制使得地级市发展受到限制,但却让县域经济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
=======这就是地级市和县级市的矛盾所在!是的你地级市要发展,但却不能以牺牲县级市为代价 黄岩竟然成这个典型了 凭什么要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