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讨论到未来的市制怎么样,有的也提出什么县辖市。
我根据我自己的想法,也总结两点基本原则。
第一:按人口规模分等。未来所有的城市,应进行分等,其等级名称也可以按照现在“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或者再增加“县辖市”,3等4等都不重要,名字如何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分等。
而分等的标准,应该定为唯一的“市行政区域内总人口”。很简单,“市”是一个地方区域管理的单元,保护的是全区域内的人民,所以按照什么有没有户口,是不是农业户口,这些都是不能接受的。如果按照非农业人口分等的话,我认为该市的农民,有攻击趋赶市政府的权利,因为这是一个在自己地盘上的外人政府,为何不能驱逐?
而经济和区位指标等,也根本不用关心,人都是趋利避害的,经济好,自然会引来人口,所以人口的多寡,很自然的会反映在人口的变化上。什么GDP指标根本不用理会,如果只顾本地赚钱,驱逐外地人迁入,这样的地方,有什么升等的必要吗?
城市等级上升,意味着地方政府承担的行政业务也扩大,如果这个地方经济很滥,人口很多,那么市升级以后,必须付出更多的钱来养人民,养不好就是政绩失败。要不要升级,这个市自己看着办。
第二:等级必须可以变化,但只升不降。城市等级升上去以后,就不再降下来,比如农村的道路由县里负责建筑,而城市的道路由市自己负责建筑。禁止城市通过降级,来躲避开支。
如果一个城市由于发展不好,最后人口大量流失,那只好请市长大人和市民们自己想办法搞定。
不允许降级,但允许倒闭,也就是撤消整个市政府,将其并给隔壁的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