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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未来的“市制”应体现“按人口分等、等级只升不降”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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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2-09
大家都在讨论到未来的市制怎么样,有的也提出什么县辖市。

我根据我自己的想法,也总结两点基本原则。

第一:按人口规模分等。未来所有的城市,应进行分等,其等级名称也可以按照现在“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或者再增加“县辖市”,3等4等都不重要,名字如何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分等。
而分等的标准,应该定为唯一的“市行政区域内总人口”。很简单,“市”是一个地方区域管理的单元,保护的是全区域内的人民,所以按照什么有没有户口,是不是农业户口,这些都是不能接受的。如果按照非农业人口分等的话,我认为该市的农民,有攻击趋赶市政府的权利,因为这是一个在自己地盘上的外人政府,为何不能驱逐?
而经济和区位指标等,也根本不用关心,人都是趋利避害的,经济好,自然会引来人口,所以人口的多寡,很自然的会反映在人口的变化上。什么GDP指标根本不用理会,如果只顾本地赚钱,驱逐外地人迁入,这样的地方,有什么升等的必要吗?
城市等级上升,意味着地方政府承担的行政业务也扩大,如果这个地方经济很滥,人口很多,那么市升级以后,必须付出更多的钱来养人民,养不好就是政绩失败。要不要升级,这个市自己看着办。

第二:等级必须可以变化,但只升不降。城市等级升上去以后,就不再降下来,比如农村的道路由县里负责建筑,而城市的道路由市自己负责建筑。禁止城市通过降级,来躲避开支。
如果一个城市由于发展不好,最后人口大量流失,那只好请市长大人和市民们自己想办法搞定。
不允许降级,但允许倒闭,也就是撤消整个市政府,将其并给隔壁的地方政府。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2-10
如果只升不降,恐怕很难体现按人口分等?因为现在过于混乱了。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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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2-10
法不溯及既往。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2-12
一,人口多,就更难管吗?
二,等级不断升,最后会是啥局面?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2-12
按照鸡丁的,就是在创造新的级别。比如4A景点泛滥后,又开始了5A。不过这个方法怎么这样像中国历史的循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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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2-12
引用第2楼keating2007-02-10 12:16发表的:
法不溯及既往。

那不就是新市新办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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