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小小狼在2005-6-9 14:22:35的发言:楼上:
1多级别是我的主要想法,不是安排官员,这是你我对同一问题的不同看法,我是希望一个上级部门(比如一个省)可以同时管辖多个不同的下级,但如果只是国家--省--县,那么省以下就只有一个县级了,难道让省会城市,一般大中小城市和县都是一个级别吗?那就公平了?
4,我就是本着公平的原则啊,你说的"本应该是同一级的政区划分为几个等级",请明确指出.比如我设州级市和副州级市,我认为这就是为了公平才如此的,现在一个只辖一个区的地级市,单拿出城区来看,就是一个县级单位;而一个辖多个区的地级市,单拿出城区来看,就是多个县级单位;所以我把只辖一个区的地级市定为副州级,辖多个区的地级市定为州级.还有我设县级县和副县级县.这是历史上是有依据的,县有强弱大小,同等不同级是必然的,这就避免了现在县强了就升县级市的尴尬.在我的方案中,副县强了就可以设县辖市,升县级;县的县城强了,就可以改区设副州级市.在同一级的行政区中设多个等级,正是我追求公平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