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bruin在2005-5-3 15:36:13的发言:>
自治情况与实际不符的确是一个大问题, 不过你的方案会极大的提高行政成本, 自治权力不是纸上说说就好了, 每一次调整势必要牵扯到行政机构的全面调整. 100%自治和25%自治所需的行政机构肯定不同, 光就少数民族所占领导岗位的比例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如果按你这样说每隔几年就按照人口统计重划一遍, 那行政效率就变成了一句空谈. 除非我国在民族自治地方全面按民族比例直接选举政府领导, 否则你所说的这种绝对的公平绝对不可能达到.
行政区划不仅仅是改个名字那么简单, 分省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精简机构, 少数民族地区也是一样, 自治地方就算要重划也必须遵循降低行政成本, 提高行政效率的大原则.
再说了, 加上个或者减去个民族名也绝非你说的那么简单, 光是重新印制各种证书文件就是一大笔钱, 要是真的每几年就来一次.....阿, 真是难以想象............若是行政机构不随着名字更改, 那岂不是换汤不换药, 难道这也不算是一种"流于形式" 了吗?
纵观全世界, 也没有这种一级行政区频频改名字的例子, 更何况是行政机构了.....加利福尼亚也没有因为华人移民增多改名叫"加利福尼亚华人韩人......自治区" 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