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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街道算什么级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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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3-19

街道算什么级别;现在很多街道都是由乡镇而来的,挂的却是办事处的牌子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3-19
街道办事处是县(市)政府的派出机构。
撤销地级市—合并小县—省县直辖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3-20
乡镇一级,为县(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替上一级政府办事。
强烈要求:
撤消高要市设立肇庆市高要区以此加快肇庆经济发展,缩小赶超与珠3角的差距,重现肇庆的两广中心地位.
发展才是硬道理.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03-20

相当于过去的区公所吗?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03-22
相当于过去的街公所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5-03-24
老实说,街道作为一级机构的名称,实在是很难听。。。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5-03-25
改街道为坊,设坊令一人,坊丞一人,分职能各设干事一人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5-03-25
以下是引用云边谷口在2005-3-25 12:57:45的发言:
改街道为坊,设坊令一人,坊丞一人,分职能各设干事一人

有创意,总共不超10人吧,跟我的差不多。 不过设令好象太正式了,俨然国家的一级政区。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5-03-27
一般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的市辖区都设有街道办事处,为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办事处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一级财政预算单位.在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街道办事处为正处级,在地级市则为正科级.现在有些地方将街道办事处撤消,直接由区人民政府管理社区,但是范围并不大.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5-03-27

区直辖社区目前还是极少数。目前全国由区直辖的社区只有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社区,这种模式也被称作鲁谷模式。石景山区也并不是把办事处都撤了,只是鲁谷这个没有了。该区目前辖8个街道办和一个鲁谷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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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5-03-27

街道改为“街区”,作为城市的基层区域。设立街区行政署,仍然是市(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同样,乡、镇政府,也可以改为“乡(镇)行政署”。推行城乡基层行政署的制度,有可能行得通。建议各位讨论。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设区的市、市。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县级行政区域的基层区域为乡、民族乡、镇、街区。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5-03-27
以下是引用湖光山色在2005-3-19 18:42:39的发言:

街道算什么级别;现在很多街道都是由乡镇而来的,挂的却是办事处的牌子


级别与乡镇相当,机构比它精简,少了人大,人武部等

皇权不下县派

中央——高级政区(省、都、郡、邦)——统县政区(道、府、畿、盟)——县级政区(县、州、邑、厢、旗)——县下政区(乡、镇、坊、苏木)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5-03-27
街道办事处是有人武部的。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5-03-28
以下是引用wuguohua在2005-3-25 13:27:07的发言:

有创意,总共不超10人吧,跟我的差不多。 不过设令好象太正式了,俨然国家的一级政区。



主要是设令、丞听着古里古气的,坊就设一总干事,这个名字比较现代吧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5-03-28
以下是引用河东狮在2005-3-27 13:45:38的发言:

区直辖社区目前还是极少数。目前全国由区直辖的社区只有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社区,这种模式也被称作鲁谷模式。石景山区也并不是把办事处都撤了,只是鲁谷这个没有了。该区目前辖8个街道办和一个鲁谷社区。



以前厦门的鼓浪屿区下面也没有街道的,都是太小了所以才会这样,其实象洛阳的吉利区就一个乡的大小,还要分设一个街道和一个乡,也是没必要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5-03-28
呵呵,鼓浪屿以前是个特例,目前是思明区的鼓浪屿街道办事处。吉利区面积并不小,80多平方公里,比国内大部分了老市辖区都要大,只是人口较少,只有7万,不可能设置太多街道乡镇。只有其1/6面积的郑州上街区下面还有4个街道。对于中国普遍情况而言,一个市辖区的面积和一个乡镇的面积差别不大,只是人口一般多于乡镇,在行政级别上也高了一个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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