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儿再次系统地说一下我的具体区划理念。
导向——区划区划,最终目的是为了国家的行政管理,方便国家的政令传达,有利国家的整体发展。
1、核心——省县直辖。目的:减少层级,方便区划管理。少量分省,少量并县、撤消地级都是为实现这个核心目标而来。
2、分省——40—45省为宜,也就是在现在基础上少量分省。反对仅按人口或面积等因素均衡大规模分省。
1)对人口规摸过大的地方采取分省。如对建淮海省,主要是考虑此举除带动当地发展 外,对原来周边人口大省江苏、山东、河南、安徽都有一定均衡作用。
2)对辖区过大及不合理的如内蒙、新疆等采取内蒙重新划分、新疆分二省等。
3)考虑部分历史、语言、民系因素,对实在需要的地方如客家建新省、潮汕等和闽微调。其他一般不考虑,阻止语言分裂倾向。
4)对边疆地区,混合编省,如四川西部和西藏东部合一省,新疆分两省后出现汉族较多的北疆省,目的加快民族融合,遏止分裂倾向。
3、地级——个人主张虚化甚至撤消的一级,并不是不要这一级城市发展,而是没必要多设这一行政级别。原因多有表述,不再多谈。
4、县级——中国历史上最稳定的区划,合理性和稳定性有多大不再赘述。基本保持现状,但对河北等县相当小的情况可以考虑合并。但要制定一基本标准,如要并县,基本按这个标准执行。
5、乡级——暂时不主张激进式的大规模撤消,但随着以后交通的发达,城市化的日益扩展,可以不断合并,弱化、虚化这一级。
以上是从宏观上来谈,最后单独提出“市”,基本概念和多少规模设市多有论述,不再提及,单讲理念:
1、坚持“市”是点的概念,具体多大?什么叫适域?可以探讨,但决不要出现一看就不是点的情况,如重庆。“镇”可以做规模较小的点的概念。
2、无论那一级,按既定标准升,如直辖市——省辖市——县辖市(暂时讨论用,仅表示人口规模不同的市)到了哪个档次城市人口指标,一律擢升,哪怕原来是一镇,反对不符合标准的任何提升或者把市宏观化当我以上五点表述的任何一级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