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历元年(1647)三月,升武冈州为奉天府,为行在。同年八月为清军所夺,复旧(实际是不承认南明的所有改设,下同)。后一度夺回,未再改设。
永历二年(1648),改阿迷州为开远州,蒙自县为乐新县。十三年(1659),为清军所夺,复旧。
永历三年(1649)二月,析新兴、恩平、新会3县置开平县。崇祯年间筹置,永历三年复请设立。八年(1654)为清军所夺,复旧。十年(1656)清廷仍准立县。
永历四年(1650),李定国改云南省为云兴省,云南府为云兴府,昆明县为昆海县。永历八年(1654)正月下诏改府名为云兴府(云兴省、昆海县未予承认,疑复原名)。十年(1656)三月以云兴府为行在,改云兴府为兴龙府。十三年(1659),为清军所夺,复旧;一说昆海县至此一同复旧。
永历六年(1652)二月,升安隆所为安龙府,为行在。十二年(1658)十一月为清军所夺,复旧改为安笼所;笼,意为给龙字套个套子。
永历六年(1652)十一月,孙可望改辰州府为沅兴府;升沅州为沅兴府,置兴沅为黔兴府首县,改平溪卫为县来属,降靖州来属;二府俱隶贵州。八年(1654)正月下诏承认。十一年(1657)十一月孙氏降清,俱复旧。《沅州志》记为辖1州9县,为兴沅、麻阳、黔阳、通道、平溪及靖州(辖会同、绥宁、通道、天柱),但通道一县重复,按通道县在靖州最南端,应不由府直辖,疑府辖通道记录有误(清浪卫与平溪卫一同改县?)。
永历八年(1654)十一年,升安隆州(长官司?)、都康州、万承州、安平州、龙安州(龙英州?)为府?均在广西,具体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