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基本类型(
普通广域型、城市城镇型、民族区域型)+1个特殊类型
其中,县、乡两级中,城镇型又分为独立城镇型(
县级市、镇)和非独立城镇型(市辖区、
街道)
说明:本表的纵列上下不代表有隶属关系。加括号的是派出机关。
可以看出,
我国的普通型
政区,基本遵循了“省——地——县——乡”的四级构造,但是随着地区撤销,缺失作为统县政区的普通广域政区
我国的市镇型政区,基本上以“市镇”命名,体现了一致性,但也导致“市”的泛化。
我们的民族型政区,基本上以“自治”或“民族”命名,体现了一致性。
我国的特殊
行政区,有的是宪法明文规定的(特别
行政区),有的则是
历史遗留产物(林区、特区),缺乏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