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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区]贺卫方《在中国地图上画出司法区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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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03-22
    阿蚌觉得,贺卫方先生的《在中国地图上画出司法区划》一文在司法方面的探讨自有其独到见解,但在区划方面的探讨还显得粗浅,本坛高手应帮助他完善区划方面的内容。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663200102e9q0.html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4-03-22


贺卫方先生的司法区划划分:
1)  长春高院,辖黑龙江、辽宁、吉林;
2)  石家庄高院,辖北京、天津、河北;
3)  呼和浩特高院,辖陕西、山西、宁夏、内蒙古;
4)  乌鲁木齐高院,辖甘肃、新疆;
5)  西宁高院,辖西藏、青海;
6)  济南高院,辖河南、山东;
7)  南京高院,辖安徽、上海、江苏;
8)  武汉高院,辖湖南、湖北;
9)  成都高院,辖重庆、四川;
10)              昆明高院,辖贵州、云南;
11)              南昌高院,辖福建、浙江、江西;
12)              广州高院,辖广西、海南、广东。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4-03-22
进一步提问:
1、司法区划能否破除省界,比如把东四盟的司法划给东北的高院?
2、检法两院是由人代会产生的,如果不按照省界来划分,如何产生两院?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4-03-22
楼上的提问也是我想要问的。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4-03-22
应该是全国人大产生的才行。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4-03-22
回 阿蚌 的帖子
阿蚌:楼上的提问也是我想要问的。 (2014-03-22 11:13) 

司法系统的产生或许可以学习美国,法官由国家元首任命,代议机关通过,终身任职。
历史证明,这个产生方式相对最不民主的系统反而是美国三权系统中最廉洁公正的系统。

中国可以学过来,推广到地方,把司法权集中于中央,垂直管理,最大限度避免地方政府干涉司法运作。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4-03-22
回 galilyue 的帖子
galilyue:司法系统的产生或许可以学习美国,法官由国家元首任命,代议机关通过,终身任职。
历史证明,这个产生方式相对最不民主的系统反而是美国三权系统中最廉洁公正的系统。
中国可以学过来,推广到地方,把司法权集中于中央,垂直管理,最大限度避免地方政府干涉司法运作。 (2014-03-22 11:22) 

表面上看,这样的安排似乎削弱了地方人代会的权力,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削弱。
但从实质上看,它能够促进人民代表大会的健康运行,从激浊扬清、理顺中央地方关系两个方面来看,都是适宜的。
[ 此帖被galilyue在2014-03-22 11:46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4-03-22
回 galilyue 的帖子
galilyue:进一步提问:
1、司法区划能否破除省界,比如把东四盟的司法划给东北的高院?
2、检法两院是由人代会产生的,如果不按照省界来划分,如何产生两院? (2014-03-22 11:07) 

法检系统可以实施垂直管理,反正是专业性比较强的部门;有各级人大逐级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全国人大产生最高法,然后各高院作为最高法的派出机构,;中院一下的各级法院或者逐级派出或者同级人大选举。
以人为伴 与人为善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4-03-22
回 kingofeast 的帖子
kingofeast:法检系统可以实施垂直管理,反正是专业性比较强的部门;有各级人大逐级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全国人大产生最高法,然后各高院作为最高法的派出机构,;中院一下的各级法院或者逐级派出或者同级人大选举。 (2014-03-22 11:40) 

嗯,这个想法很靠谱,也符合国情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4-03-22
司法区域当然可以破除行政区域的制约,而且非常必要
博文中已经说了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这一点可以参考宋代的宪司,管辖区域及长官驻地与省级政区均不相同最好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4-03-22
什么上下级法院,这个问题,只要是司法官僚办案,永远不能解决。唯有陪审团制度,才能一了百了解决什么司法独立的问题。贺老九的司法独立是什么?制造一个司法官僚山,是压在人民头上的又一座大山!真正的司法独立是,实行陪审团制度。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4-03-22
所以很多區都不在首位城市麼?但是呼市和烏市這兩個有點勉強吧?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4-03-22
我觉得由于新疆,西藏,内蒙古的特殊性,其司法可以有中央直管。剩余的设兰州高院,管辖青海甘肃宁夏;西安高院,管辖山西陕西。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4-03-22
陪审团制度就是司法独立了?
兰若生夏草,芊蔚何青青.幽独空林色,朱蕤冒紫茎.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4-03-22
意思不大。叠床架屋的结果是,省院依然存在,又堆出来一批大区法院。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4-03-22
回 galilyue 的帖子
galilyue:进一步提问:
1、司法区划能否破除省界,比如把东四盟的司法划给东北的高院?
2、检法两院是由人代会产生的,如果不按照省界来划分,如何产生两院? (2014-03-22 11:07)

第一,如果省高院不撤销的话,再搞这种辖多省的高院就没有任何正面意义,反而是叠床架屋,更加糟糕。
第二,如果废除了省高院,那么这种跨多省区的高院就可以定义为全国人大产生的最高法院的区域派出机构,其产生来自于全国人大,就可以既不违反产生原则,又可以进行跨省界的业务。以不准确的类比来说,大致就是美国的联邦巡回法院的意思。
第三,如1楼所述的划分成12个司法区,我个人觉得太多了些,和大军区划分一致的七个司法区足矣。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4-03-22
只要共產黨的組織結構不變,以及黨國合體的體制構造不變,縱割司法就是騙人。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4-03-22
贺卫方是个高级五毛,投机分子。

他的文章,没有什么讨论价值。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4-03-22
中国的现实是,检法系统一旦脱离各级地方的监督,只能是更加肆无忌惮的司法腐败。可能许多人未接触过检法办案,不知道其中的猫腻。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4-03-22
回 天地君亲师 的帖子
天地君亲师:贺卫方是个高级五毛,投机分子。
他的文章,没有什么讨论价值。 (2014-03-22 19:22) 

这位是不高级的五毛?
全国分为省、州;省分为州、县;州分为县、区。

城市化的州县别称为市,民族自治的省州县称为自治省自治州自治县。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4-03-22
可以这样划分啊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4-03-22
回 pp_1250 的帖子
pp_1250:什么上下级法院,这个问题,只要是司法官僚办案,永远不能解决。唯有陪审团制度,才能一了百了解决什么司法独立的问题。贺老九的司法独立是什么?制造一个司法官僚山,是压在人民头上的又一座大山!真正的司法独立是,实行陪审团制度。 (2014-03-22 13:21) 

陪审团制度英美法系用得多,大陆(罗马)法系不见得非得用这个也能做到司法独立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4-03-22
回 华子 的帖子
华子:这位是不高级的五毛? (2014-03-22 19:38) 

不是。。。。。。

贺卫方不但是个五毛,而且是个潜在的民主流氓,蠢蠢欲动之中,我先给提个醒。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4-03-22
回 leexiaoqi 的帖子
leexiaoqi:陪审团制度英美法系用得多,大陆(罗马)法系不见得非得用这个也能做到司法独立 (2014-03-22 21:44) 

不用这个也能做到司法独立,但司法公正就很难保证了。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4-03-23
回 yaoper2 的帖子
yaoper2:所以很多區都不在首位城市麼?但是呼市和烏市這兩個有點勉強吧? (2014-03-22 13:43) 

我也发现了,没有几个驻在首位城市。
地名浩瀚如洋海,图籍丛立似森林。乾堪广阔随君去,坤舆辽远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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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森”(UID=171323)是“坤舆任我行”(UID=7138)的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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