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平潭县撤并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岚综管综〔202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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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片区管理局,区直各单位,各区属事业单位:
《平潭县撤并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已经2021年实验区党工委第14次委员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021年5月7日
平潭县撤并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潭县撤并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闽政文〔2021〕131号)精神,为确保区划调整稳妥有序实施、社会秩序安定稳定,根据《平潭县撤并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总体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验区“一岛两窗三区”战略定位,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加强党的领导,注重总体规划,体现改革精神,着力推进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构建适应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二、主要任务
(一)传达批复。实验区召开区党工委委员扩大会议,传达福建省人民政府对平潭县撤并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精神,对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片区管理局(乡、镇、街)组织涉及调整的12个乡镇召开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会议,传达批复精神,对具体实施工作事项进行安排。
完成期限:2021年5月25日前
牵头单位:区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片区管理局(乡、镇、街),区社会事业局
(二)发布信息。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编写信息发布通稿,由区宣传办负责向社会发布平潭县撤并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权威信息,及时宣传行政区划调整的重要意义。在向社会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公布由省民政厅提供的新设街镇的行政区划代码。
完成期限:2021年5月25日前
牵头单位:区宣传办
责任单位:各片区管理局(乡、镇、街),区社会事业局、区融媒体中心
(三)舆情引导和应对。在公告行政区划变更信息之后,关注人民群众反应和舆论反响情况,对综合分析可能出现的舆情危机和突发状况制定应对措施。区宣传办、融媒体中心要通过线上线下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各片区管理局(乡、镇、街)及村(居)要做好辖区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公安局要加大对散布谣言、寻衅滋事行为的查处力度。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区宣传办
责任单位: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各片区管理局(乡、镇、街),区公安局、社会事业局,区融媒体中心
(四)挂牌成立。根据2021年乡镇换届选举的需要,新设立的1街3镇(即海坛街道、金井镇、君山镇、苏平镇)应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机构组建工作,配齐配强班子成员,盘点国有资产、债权债务,并在省政府批准的政府驻地挂牌入驻办公。
完成期限:2021年5月31日前
牵头单位:区党群工作部
责任单位: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区办公室,区人大工委(县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工委(县政协),各片区管理局(乡、镇、街),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国资局
(五)印章启用。除屿头、南海、东庠3乡外,新设1街3镇启用新印章;因隶属关系变更,新设1街3镇辖下所有村(居)需刻制新印章,村(居)标准名称由区社会事业局提供。
完成期限:2021年5月31日前
牵头单位:区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各片区管理局(乡、镇、街),区公安局、社会事业局、行政审批局
(六)勘定界线。制定勘界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新设镇街政府开展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新设镇街共有苏平-君山线、君山-海坛线、海坛-金井线3条陆上界线,在年内完成勘界任务并形成勘界报告上报省政府。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需与勘定的街镇界线相适应,确保建设发展空间与行政辖区范围相匹配。
完成期限:2021年12月31日前
牵头单位:区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各片区管理局(乡、镇、街),区资源生态局、农业农村局
(七)各项规划调整。根据批复后的1街3镇新布局,结合实际对空间规划及各行业发展规划进行调整修订,确保各类规划与乡镇区划调整相适应。
完成期限:2022年12月31日
牵头单位:区资源生态局
责任单位:各片区管理局(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
(八)起草报告。在完成行政区划变更之后,由区社会事业局牵头起草行政区划变更完成情况报告,上报福州市人民政府。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行政区划变更批复内容落实情况;人民群众反映和舆论反响情况;行政区划变更的影响和初步效果;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行政区划变更后完成界线勘定情况;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
完成期限:2021年12月31日前
牵头单位:区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各片区管理局(乡、镇、街),区资源生态局、农业农村局、宣传办
(九)编制地图。在行政区划变更完成情况上报福州市人民政府后3个月内,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编制变更后新的行政区划图标准样图报省市民政部门审核,并按地图管理有关规定送审后向社会公布。
完成期限:2022年3月31日
牵头单位:区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区资源生态局
三、风险点应对
平潭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符合绝大多数干部、群众的愿望,支持度高,但仍存在7个方面风险点,目前有3个风险点(新设镇街驻地选址存在不同意见、群众对拟新设镇(街)命名科学性存疑、乡镇街税收政策不同的风险)已化解,需妥善做好其余4个风险点应对工作。
(一)群众反映办事不方便引发的风险
应对措施:1.建设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便民服务点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分别设立君山、海坛、苏平3个分中心(金井镇依托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南海、屿头、东庠3个离岛乡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2.过渡期内,有条件的镇街在原乡镇保留办事处、联络处或工作小组,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让群众有事在原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或委托便民服务中心到片区代办。3.完善公交线路布局。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各片区管理局(乡、镇、街),区交通建设局,区城乡交建中心、行政服务中心,闽运平潭分公司
(二)新设海坛街道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诉求的风险
应对措施:全力推进教育事业发展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现有学校统筹利用力度,扩大现有学校招生规模,有效缓解街道辖区内儿童就学压力,持续优化教育资源布局。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区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各片区管理局(乡、镇、街),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资源生态局、行政审批局
(三)行政区划调整步伐超前的风险
应对措施:按照《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要求,巩固实验区、片区管理局(乡、镇、街)、村(居)三级防控机制。加强舆论引导,时刻关注社情民意,不断深化风险排查,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区划调整的信访、上访问题。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区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区办公室,各片区管理局(乡、镇、街),区公安局、行政审批局、执法应急局、宣传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四)需要更换相关证件造成企业、群众不便的风险
应对措施: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公通字〔1995〕91号),居住地址发生变化的不需换领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群众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换证,可自主选择办理加急或普通身份证,急需使用的也可申领临时身份证,更换证件中涉及到的镇街、村(居)、道路等地名应采用区社会事业局提供的标准名称。更换居民户口簿产生的费用,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管理。2.允许企业证照有效期内继续使用,并提供换证快捷办理程序和渠道,更换证件中涉及到的镇(街)、村(居)、道路等地名应采用区社会事业局提供的标准名称。对于因行政区划变更需要更换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产生的费用,将视情况统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管理。
完成期限:2024年5月31日前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片区管理局(乡、镇、街),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提升政治站位,统筹谋划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乡镇区划调整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全区上下一盘棋思想,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确保区划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分工。平潭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商会,协调推进存在问题和困难。成立区划调整推进工作专班,专班由各责任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挂靠在区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区划调整统筹协调工作。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对照责任分工,准确把握各个阶段的重点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压茬有序推进,确保在2021年12月底前圆满完成行政区划变更各项任务。各牵头单位负责于每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社会事业局。
(三)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反馈上报。由工作专班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确保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完成行政区划变更之后,各责任单位要对照自身清单,梳理总结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区社会事业局反馈;区社会事业局要牵头起草行政区划变更完成情况报告,反馈上报福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