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25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南府发[2005]70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宁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桂政函[2005]174号)精神,南宁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撤并27个乡镇。其中:撤销5个乡镇建制,改设街道办事处;撤销22个乡镇建制,整体并入其他乡镇;22个乡镇的管辖范围将有所扩大。(1)被撤销建制,改设街道办事处的5个乡镇是:青秀区的津头乡,西乡塘区的心圩镇、石埠镇,江南区的那洪镇、沙井镇。(2)被撤销建制,整体并入其他乡镇的22个乡镇是:兴宁区的四塘镇,西乡塘区的富庶乡、那龙镇,邕宁区的镇龙乡,武鸣县的城东镇、上江乡、玉泉乡,横县的灵竹镇、良圻镇、飞龙乡、板路乡,宾阳县的高田乡、太守乡、河田乡、双桥乡,上林县的覃排乡、中可乡,隆安县的敏阳乡、杨湾乡,马山县的州圩乡、双联乡、片联乡。(3)管辖范围有所扩大的22个乡镇是:兴宁区的三塘镇,西乡塘区的坛洛镇、金陵镇,邕宁区的那楼镇,武鸣县的城厢镇、太平镇、锣圩镇,横县的石塘镇、六景镇、新福镇、南乡镇,宾阳县的陈平乡、思陇镇、芦圩镇、王灵镇,上林县的白圩镇、塘红乡,隆安县的城厢镇、南圩镇,马山县的永州镇、周鹿镇、林圩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