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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未来新设的“市”应跳出县级市,或县辖镇级市,采用“单一市”模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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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0-03-18
我只说一句,我支持强镇扩权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0-03-19
个人不支持县下设市,县下有乡镇即可
镇就是最小的一种市集,个人愚见认为镇不应该和乡一样有很大的面积只需要最狭域即可。
区划目的:减少成本、便于管理、提高效率、发展经济。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0-03-19
将来是不是还要成立镇辖村级市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0-03-19
镇都还没能变成市,怎么可能下辖的村级单位反而规模大到可以设市,楼上纯属灌水!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0-03-19
新设县级市可以不管乡镇,但应允许下面设街道办。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0-03-19
市应该管理街道的 但是不应该管理乡镇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0-03-20
也许以下结论是以偏概全。
乡镇不作为乱作为是社会不河蟹之根源。由于“皇权不下县”,有些乡镇只能依靠地方势力来维护自己的“权威”,成为帮凶和保护伞,由于财政赤化,有些乡镇只能依靠老百姓来“捐资助政”。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除了生活问题,还有生存问题。很多人背井离乡,不仅仅是经济原因,还有当地的社会治安问题,但前者往往掩盖了后者。老百姓是鱼,政府是水。鱼不能离开水,除非化成龙。跳龙门是老百姓的唯一希望。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10-03-20
引用第30楼沂滨居士于2010-03-19 23:04发表的  :
市应该管理街道的 但是不应该管理乡镇

个人强烈支持这种辖区方案
区划目的:减少成本、便于管理、提高效率、发展经济。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10-03-21
引用第29楼yxqiu于2010-03-19 20:09发表的  :
新设县级市可以不管乡镇,但应允许下面设街道办。


对于一个30万不到的“市”而言,街道办事处的建制也纯属多余。现代交通信息条件下,最多市政府在区域内设立两个“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市民办事之用,机构健全的街道办事处,并没有必须设的必要。

在远郊的小居民点,现有的“村民委员会”体制,足够保障村民的集体利益,这一点也是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无法实现的。

基于此,我个人以为,维持村体制,将县市和乡镇合一,应当成为未来新设市的发展方向。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0-03-21
引用第25楼senchy于2010-03-18 18:27发表的  :
我只说一句,我支持强镇扩权

   扩权的话可以直接提高该地官员级别,不一定需要另设建置。
欢迎加入本论坛QQ群:方舆-G1荆湖楚江22033501,方舆-J2欧洲地理218760154、方舆-B8.城乡规划218764489!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10-03-22
把龙港镇,提升为龙港市(县级市),但下面不再设立任何乡镇级地方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


不可能,龙港现辖100多个村居,没有中间层很难管理,现在就辖9个办事处(原来乡的规模)
合并村居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就是合并为20个左右,一个村居就是1万多人,做为最基础的单位,管理也不可能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10-03-22
我是不反对在湖前、江山盖一栋大楼,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办证服务和咨询。或者未来的龙港市政府个别局办,如国土、社会福利、公安、消防等部门,根据业务的需要,在市内设立本部门的办事处。

也就是,警察派出所该设还是要设。

但是综合性的街道办事处,麻雀虽小,五脏聚全式的,我觉得可以不设。
当然如果是一个旧乡镇并入的,如果需要,明文规定继续运作3~10年作为过渡,也是可以的。

当然,我这里只谈的是二、三十万左右人口的市,如果将来设立的龙港市,是合并北岸的鳌江的(我不反对这两者合并的),或者龙港本身人口激增到百八十万的,那下面还是应该考虑分区的。
[ 此帖被keating在2010-03-22 13:23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10-03-22
回 36楼(keating) 的帖子
不要再讓大家誤解了
市下設的區不要再轄其他的鄉鎮喔
我就是曾艷莊

北部各省区市相关的区划地图帖总索引http://bbs.xzqh.info/read.php?tid=79695
东部各省市相关的区划地图帖总索引http://bbs.xzqh.info/read.php?tid=79697
南部各省区相关的区划地图帖总索引http://bbs.xzqh.info/read.php?tid=79700
西部各省区市相关的区划地图帖总索引http://bbs.xzqh.info/read.php?tid=79698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10-03-23
本人建议可设三类市
一是特别市,可辖两三个县
二是地级市,可辖8个以下乡镇,乡镇距市区不得超过20公里,东部地区地级市人口应在40万以上
三是县级市,不辖乡镇,可管辖部分行政村。东部地区县级市人口应在15万以上
这样根据城市不同规模为其预留一定发展空间。某些比较大的市切块太小也不好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10-03-24
楼主的意见,简单的说就是:省管县或县级市,县或县级市直接管理村、街道。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10-03-26
我认为乡镇太多也没必要,应该组合城镇,合理统筹发展,突出中心区位和城镇农村一体化发展,感觉一个地方的县市,多个乡镇各自为政,无序发展,等发展到了瓶颈,问题就出来了,又要拆房又要宽路,首先要规划定位好,才能持续发展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10-03-26
中国的市制在哪个层级都面临着镇级市的尴尬。所谓单一市,是不是可以看成重庆模式的乡镇版?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10-03-28
回楼上,你这么理解也是有道理。不过,省和县、乡,差异太大,倘若简单的这样理解,只是怕引来更多的混乱。应该说是有本质不同的。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10-03-29
镇何必改为市呢?赋予镇政府市政管理的权限,不就行啦么?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10-03-29
回 43楼(keating) 的帖子
思路或者说具体办法还是有相似之处的。而我进一步要说的就是所谓的单一市,只是切块设市的变种或者说特例,实质也就是增设新县,如何解决与省辖县的矛盾?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10-03-29
回45楼:
单一市=增设新县+取消乡镇,这两者必须是合一的,所以楼上少说了一样。少说了那就不是实质了。

至于和省辖县的关系,没有关系,一点都没有。因为我看不出来,为什么一定要和她发生关系。难道“省辖县”人尽可夫吗?

再回44楼:
给镇县权,存在几个问题。
1、只给部分乡镇,不平等。
2、大部分乡镇规模不大,除了珠三角等地,已经很难有人口、经济力都足够大的乡镇了。
3、乡镇拿县权,必定要设立乡镇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局,将打破目前的行政、税收、人事等多项格局,兹事体大。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10-04-04
在保留地级的情况下,此方案有一定的合理性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10-04-05
引用第43楼lwqdy于2010-03-29 11:09发表的  :
镇何必改为市呢?赋予镇政府市政管理的权限,不就行啦么?

如果你能这么想,你肯定也支持“县何必改为市(县级)呢,赋予其市政管理的权限就行啦"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10-04-09
很赞成楼主的设想!
但是,单一市的设置和中国目前的“省-县”基本体制存在极大冲突。除非是在废省(或者虚省实地)的前提下。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10-04-10
县本来就是个正确的级别,除了首都,其余都是市,管理效率会高得多,西方在这上面好得多,这样不但执行方便,监管有利,还可以大幅压缩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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