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剝離中科院研究職能,設十個研究院。中科院參照美國,改為最高諮詢機構(事業單位)
二、剝離教育部/工信部所屬院校,和研究院整合為教育科研法人。教育科研法人,相當於正部級/副部級央企。
【京學】北京學區/北京研究院:所屬高校33所;院長學銜:中極殿大學士(部級待遇)
【吳學】南京學區/南京研究院:所屬高校11所;院長學銜:建極殿大學士(部級待遇)
【越學】上海學區/上海研究院:所屬高校10所;院長學銜:文華殿大學士(部級待遇)
【楚學】武漢學區/武漢研究院:所屬高校9所;院長學銜:武英殿大學士(部級待遇)
【秦學】西安學區/西安研究院:所屬高校6所;院長學銜:文淵閣大學士(部級待遇)
【蜀學】成都學區/成都研究院:所屬高校6所;院長學銜:體仁閣大學士(部級待遇)
【北學】長春學區/長春研究院:所屬高校5所;院長學銜:東閣大學士(部級待遇)
【南學】廣州學區/廣州研究院:所屬高校2所;院長學銜:集賢院大學士(副部級待遇)
【西學】蘭州學區/蘭州研究院:所屬高校1所;院長學銜:集賢院大學士(副部級待遇)
【滇學】昆明學區/昆明研究院:所屬高校暫無;院長學銜:集賢院大學士(副部級待遇)
【灣學】臺灣學區/臺灣中央研究院
註:學銜無實際意義,僅表示社會地位相當於宰相(尊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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