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2326阅读
  • 9回复

[政策法律]民政部:健全市、区、镇、街道等城镇行政区的设置标准体系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9-12-16
       12月16日,《中国社会报》刊发了由民政部成文于今年12月7日的《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推动建立行政区划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以《政区管理条例》为核心的行政区划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市、区、镇、街道等城镇行政区的设置标准体系”。
     《意见》指出,“坚持和完善专项国家行政管理制度。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空间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的新情况,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的决策部署,深化战略研究,完善管理政策,积极稳妥优化调整,提升行政区划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推动建立行政区划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以《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为核心的行政区划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市、区、镇、街道等城镇行政区的设置标准体系,建立标准动态调整工作机制。探索完善行政区划设置规划编制制度,完善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审核、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等各环节制度规范,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提供制度保障。修订《地名管理条例》,健全地名管理法规标准体系,规范地名管理,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深化地名文化建设,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纵横九州山河广,区划为治国安邦。世界总在变化中,区划调整不可挡。抛砖引玉一家言,集思广益献良方。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9-12-16
按这个口风 一大批县市将出炉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9-12-16
健全镇、街道:前几年那些取消街道建制,市辖区直辖社区的地方,大庆、芜湖、贵阳等地,今年基本上都又撤回去了。伊春市今年县级大调整之后,乡镇街道其实也大范围调整,完善了很多。
健全市、区:意思是撤地设市?地级市设区?所以东莞和中山设区有望了?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9-12-16
没有整体划一的标准更好。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9-12-16
县级市更名为县,赋予权力。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9-12-16
回 asch2012 的帖子
asch2012:县级市更名为县,赋予权力。 (2019-12-16 15:13) 

先制定标准,按照标准来,做到能上能下,地级市不行也可以降为县级市,甚至降为县。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9-12-16
拉倒吧,说的自己都信了,结果是总有不够格的特事特办开绿灯,反倒不上不下的干啥都遥遥无期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9-12-16
标准跟放屁一样。
撤销地级,乡级。实行:省(都市省,自治省)-  县(省辖市) -市,镇,村 三级
                   -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9-12-17
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不了了之。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9-12-17
出个标准有那么难吗,明显的不作为。
现实派:
调省增地分县撤乡镇
省 -- 州 -- 县(市)

理想派:
并省设大区,并地分县撤乡镇
大区 -- 州 -- 县(市)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