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拆分之前1个县级
政区的要求,可以是1983年1月1日起之后的任意一个时点
2、对拆分之后3个县级政区的要求,可以是1983年1月1日起之后的任意一个时点同时存在即可;不要求是一次性1分为3
3、县级政区要求是正式的县级政区,不包括各种
管理区和开发区。
地级市直辖区域视同为一个县级政区
4、沿革中会列出部分非正式的区作为参考
5、1分为3,一般要求1的大小完全等于或完全包含3。即任意时点的3,都有不属于任意时点的1的区域时,不算为1分为3。当然这个标准太过严格,所以可能会略为放宽一点,放宽时会注明一下。
6、1分为2后,2中间的一个1再分2的同时,2中间的另一个1却与其他政区
合并了,不算1分为3。因为3不同时存在
例如:1994年潮阳市析设汕头市河浦区(1分为2);2003年撤消潮阳市,设立潮阳、潮南2区(第二次1分为2);但同时河浦区与达濠区合并为濠江区。即不算1分为3
7、之后如果发生过合并,导致原县级政区区域不足3个县级政区时,全部用灰色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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