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的通知(广府发〔2021〕2号)
发布时间:2021-06-03 来源: 广汉市政府
http://www.guanghan.gov.cn/gk/xxgk/jbxxgk/zcwj/affwj/1604245.htm《广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政策解读
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高新区各部门,各产业园区,省、德阳市属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汉市和什邡市调整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21〕2号)精神,现将我市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更名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关于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
(一)将雒城街道金雁湖社区、君平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金雁街道管辖,金雁街道办事处驻沱水社区黑塔街86号。
(二)将新丰街道更名为汉州街道。将雒城街道奎楼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汉州街道管辖,汉州街道办事处驻新丰社区深圳路18号。
(三)将汉州街道(原新丰街道)高店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三水镇管辖,三水镇人民政府驻光明社区九一街北段90号。
(四)将汉州街道(原新丰街道)金华社区、和平社区成都大道中心线以西所属行政区域和三星堆镇金山社区天府大道北延线至三星堆大道西段中心线以东北,及狮堰社区、金谷社区汉州大道南段中心线以东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雒城街道管辖,雒城街道办事处驻三北社区麦市街34号。
(五)调整后,雒城街道管辖16个社区,具体为:学府社区、西城社区、西湖社区、常德社区、光华社区、桂花社区、书院社区、三北社区、金佛社区、金领社区、房湖社区、金华社区、和平社区、金山社区、金谷社区、狮堰社区。
汉州街道管辖12个社区、1个村,具体为:新丰社区、齐和社区、龙居社区、万福社区、滨湖社区、顺河社区、京皇社区、翰翔社区、连江社区、马牧社区、大塘社区、奎楼社区;卡房村。
金雁街道管辖5个社区、1个村,具体为:大同社区、沱水社区、檀林社区、金雁湖社区、君平社区;白鱼村。
三星堆镇管辖3个社区、8个村,具体为:仁和社区、南兴社区、高涧社区;朝阳村、仁圣村、中兴村、龙兴村、欢喜村、仁义村、三星村、楠林村。
三水镇管辖4个社区、5个村,具体为:航空社区、光明社区、石观社区、常乐社区;中心村、国防村、友谊村、宝莲村、高原村。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我市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谋全局、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部署,有利于解决两镇三街之间管辖区域深度交叉、职责不清的问题,有利于优化城市规划、发展空间、社区管理服务边界,实现管理规模适度,服务人口相当,服务效能提升的目的。各镇、街道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自觉维护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大局。
(二)全力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责任。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尊重和顺应城乡发展规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党的领导,注重总体规划,体现改革精神,着力推进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构建适应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符合新时代基层政权建设定位、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的行政管理体制。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严格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变更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要合理配置公共设施,及时变更行政区划标识和公共服务标牌,妥善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
(三)把握改革机遇,积极推动发展。要切实把握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发展的新机遇,进一步优化拓展发展空间和服务功能,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提高城乡治理效能,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把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成果转化为发展红利和治理实效,为冲刺“全国百强县”,推动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广汉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