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曾国藩墓区因屡遭破坏亟待修缮,引发舆论关注。7日晚,长沙市岳麓区文管所一负责人就此回应,曾国藩墓园新的修缮方案,正在论证、修改和审批中。
据媒体报道,早在2012年,有关部门计划在曾国藩墓前新建规模宏大的桐溪寺和湘军文化广场。从次年起,这一项目不断扩容,在曾国藩墓园、桐溪寺和湘军文化广场基础上加入文正书院、湘军博物馆、旅游服务中心,以及桐溪港水系和配套房地产开发项目。然而,周边的建筑物越来越多,曾国藩墓区却一步步走向衰败。
“文物保护区”却难保护文物
周围新建了各类“配套建筑”和“文化广场”,文保单位真实的“文化信息”和“历史环境”却严重受损,这体现出为文物所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部分已“失灵”。
早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国家就针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需要,提出了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概念。1982年,国务院公布的《文物保护法》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一年内,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文物资源作为人类最宝贵的文化遗产之一,它既包括文物实体资源,也包括相关文化现象及历史空间环境等。保护范围区是指经具有相关职能权限的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划定公布,为保护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区安全及与本体区相存共生的文化现象,在本体区之外划定的保护区域;建设控制地带区是指为协调不可移动文物周边历史风貌,并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区以外的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划定文物保护区是有效保护文物资源,科学统筹城乡建设活动,更好地服务社会生产、生活的重要措施之一。
既然曾国藩墓1996年就被公布为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2018年又为何调整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即便1996年不具备修缮的条件,但22年来如果严格按照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要求进行控制性保护,至少在生态格局和历史环境上不会造成不可逆的损失。
现行保护区划定需要“升级”
文物保护区的划定本就是解决文物资源参与社会资产循环的问题,这不仅是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也是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依照法定程序划定公布的保护区划难真正起到作用呢?
一方面,从社会层面而言,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文物保护区划的划定方法仅提出了概括性的总结和原则性的建议,这就为各地在具体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时留下了充足的弹性。当文保单位保护区划与经济利益存在冲突时,“弹性”则给了一些利益集团可乘之机。保护区划总是被迫让位于各种利益,不敢也不能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不可动摇的地位。
另一方面,从技术层面而言,面对数目越来越多、所处环境变化越来越快的文物保护单位,沿用了六十多年的“四至法(即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最东端、最西端、最南端、最北端的位置)”则暴露出更多的现实问题。
其一,在传统划定过程中,没有切实对周边环境进行历史环境和实时环境分析,仅仅套用传统普查资料和保护级别进行“简单粗暴”的划定,经常出现范围过小或过大的问题。范围过小不利于文物保护单位的利益,范围过大且无量化依据的保护区划,又无法理直气壮地与市场商业利益相抗衡。
其二,传统的划定法仅仅从平面一维空间上规定了保护范围,但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大量地表以下的地铁及隧道工程、建筑上空的轻轨工程等,将来甚至还会出现更多我们无法预测的多维空间技术。这些都有可能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和景观视线构成威胁,所以,单一的平面保护区划已远远不能起到全面的保护作用。
其三,划定的保护区仅凭简单的几句退让规定和一张“四至法”图纸,连最基本的城市坐标都没有标注,这既无法与现代城市规划要求接轨,更难以实时更新周边环境。有的甚至依靠周边的建筑作为相对参考物,一旦相对建筑参考物在城市化进程中消失则无据可依。这些笼统的文字和图纸造成的保护死角,则会给一些开发商可乘之机,导致有的文保单位的保护区划还没来得及公布,或无力抗衡,就被周边汹涌而至的现代建筑所包围。
因此,探索并建立一套切实可行、因地制宜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理论和方法,对及时解决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的保护区范围、促进我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传承,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尽快实现文物保护区由重点划定转向普遍划定,由平面划定转向立体划定,由四至定位转向坐标定位,不再出现类似曾国藩墓这样的情况,当成为紧迫而现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