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为确定主体思路,本帖及后续的山东省其余16地级市的“名讳出现、历代建制及市域形成”均以地级市为基础,不少地级市市域内都包含历史、名讳出现、形成建制早于或接近于地级市的下属县市区(例如临淄之于淄博,临清之于聊城,即墨之于青岛),本帖一概不予陈述。
莱芜,春秋为牟国及齐嬴邑、平州邑地。牟国属于鲁国的附庸国,故址在今城东10千米的辛庄镇赵家泉村;嬴邑属于齐国,故址在今城西北羊里镇城子县村;平州邑在莱芜西部。
秦置嬴县(治所在今城子县村),属济北郡。
西汉增置牟县(治所在今赵家泉村),又于牟县东北置莱芜县,因治所设在淄水流域的莱芜谷,故名莱芜,故址在今淄川东南21、5千米的口头乡城子庄。嬴、牟、莱芜三县同属于泰山郡。
北魏时嬴县治所向东迁移至今南文字村。同时撤消设在淄川的莱芜县,其区域北部划入设在淄川的贝丘县,南部分别划入嬴县与牟县。
北齐天宝七年,撤消牟县,并入博平县。
隋代开皇十六年,复置牟城县,大业初年又并入嬴县,从此牟县再未出现。
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撤销嬴县,并入博平县。
唐长安四年(公元704年),于北魏嬴县故城(今南文字村)复置莱芜县。从此,莱芜县治所开始设在今莱芜市境内。
元和十五年又将莱芜县并入乾封县,太和元年复置莱芜县,治所仍在南文字村,属兖州鲁郡。
宋初属兖州鲁郡,继属袭庆府鲁郡。
金代,废除设在今莱城的主管冶炼的莱芜监,于大定十二年将设在南文字村的莱芜县南迁至莱芜监旧址,属泰安州。
清代属泰安州。
1915年属济南道。1925年属泰安道。1928年直属山东省。
1937年后历属第十二行政督察区、第十五行政督察区。
1939年8月,莱芜县民主政府成立,属七县行政联合办事处。
1940年3月,属泰山专署。
1941年,抗日民主政权将莱芜与博山、沂源、新泰的少部分地区合并划为莱芜、莱东、莱南三县,抗战胜利后恢复原貌。
1945年9月恢复原建制,属泰山专署。
建国后,历属泰安专区、济南市、泰安地区。
1983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莱芜县,改设省辖县级市,由泰安市代管。
1990年8月,设立莱芜市钢城办事处(副县级),为莱芜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莱芜市、新泰市和沂源县的部分乡镇归其管辖。
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莱芜市由县级市升为地级市,辖莱城、钢城两个区,30个乡镇、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