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1号令
1.黑龙江省从四级管理体制变为三级管理体制。即省、市县、街镇乡的三级体制。
2.黑龙江省编制总数按照重庆市总数核定,省委组织部、省编办抓紧核定全省三定编制。
3.基层街镇乡级别定为处级,市县级别定为厅级。基层街镇权限比照三亚的区。
4.基层规模一般在3万人以上,最低不得低于1万人,市县规模一般在60万人以上,最低不得少于30万人,全省市县总数控制在50个以内,街镇乡总数控制在800个以内,凡是整市改制的予以财政奖励10亿元。
5.鹤岗市整体改制,由市直管18个街镇,如工农街、向阳街、东山街、宝泉岭镇、萝北镇、绥滨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