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蒙自市文澜镇雨过铺镇撤镇设街道的批复(云政复〔2019〕6号)
http://www.yn.gov.cn/yn_zwlanmu/qy/wj/yz/201903/t20190326_151313.html红河州人民政府: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蒙自市文澜镇雨过铺镇撤镇设街道的请示》(红政报〔2018〕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蒙自市文澜镇设立文澜街道,撤销雨过铺镇设立雨过铺街道。撤镇设街道后,2个街道的
行政区域、隶属关系和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
二、撤镇设街道各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镇发展规律,坚持
经济、社会、
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
管理,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三、行政
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州自行解决。
四、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省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五、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
行政区划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在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有关变更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工作推进情况。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