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资源有限,红谷滩新区下辖一个街办和一个管理处,即沙井街办和红角洲管理处,共计11个村、1个农场。暂时只能设法庭。
红谷滩人民法庭是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洪办字(2002)26号“关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涉区域范围、机构设置和有关问题的批复”精神,由我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设立的。其建庭宗旨是为了服务红谷滩新区、昌北经济开发区的经济建设,方便当地居民的诉讼。
法庭管辖面积约50平方公里,下辖一个街办和一个管理处,即沙井街办和红角洲管理处,共计11个村、1个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