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山东省有四个省辖市,三个省辖行政区和其他一些省属单位。
四个省辖市为:济南市,青岛市,徐州市,潍坊市。
三个行政区为:渤海行政区,包括沧南(驻南皮县),垦利(驻阳信县),泺北(驻临邑县),清河(驻桓台县)四个专区,其中行政区驻地为垦利专区惠民县。胶东行政区,包括西海(驻平度县),东海(驻文登县),北海(驻黄县),南海(驻即墨县),滨北(驻胶县)五个专区和一个独立的烟台县,其中行政区驻地为南海专区莱东县(今莱阳)。鲁中南行政区,包括泰山(驻泰安县),泰西(驻肥城县),尼山(驻滕县),沂蒙(驻沂水县),滨海(驻临沂县),台枣(驻峄县)六个专区,行政区驻地为滨海专区临沂县。
有两个疑问,第一,当时的烟台是不是胶东行政区直属县,而不受胶东行政区的管辖?
第二,鲁中地区的淄博工矿特区和昌潍专区是不是省直属单位,而不受任何一个行政区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