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是缘于重庆市的现实尴尬提出来的。
作为一个直辖市,重庆太大了,它比京津沪三个直辖市的面积之和还大两倍,甚至比台湾海南两省面积之和还大。在这样一个完全是省的架构的地方设立直辖市,却又囿于现有的法律而不能在其下设立地级市,管理起来实在不方便,对原有的历史沿革也是一种割裂,造成像万州、涪陵这样的中心城市功能的退化。
从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看,重庆主城区在该直辖市的版图上太靠西,对辖区广袤的东北和东南区域辐射拉动有限,需要培植二级中心城市来承担经济增长极的作用。而在直辖市成立之前的万县市和涪陵市就承担了这样的职责。可是当直辖市成立后,按照直辖市不能管地级市的成例,万县市和涪陵市分别被降为万州区和涪陵区,在行政上剥夺了这两个城市的中心地位。据对这两个城市的实地考察,如今那里的房地产业和商业都呈萎缩之势,精英人才业大量外流,留下来的人也因地位的下降而心灰意冷,与普通区县的优势正在丧失,对周边区县的辐射拉动能力日渐减弱。如今,恢复地级万州市和涪陵市的呼声在当地十分强烈,即使摆脱了这两个地级市而由重庆直管的原属区县也因到重庆办事不如原先方便而更愿意恢复原地级市。现在惟一的障碍就来自法律和现有直辖市的成例。
其实这两样都不应是问题。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直辖市不能设立地级市。相反,地级市管县级市的成例倒比比皆是。所谓直辖市的成例也不能成为理由。京津沪虽为直辖市,其面积却是地级市的规模,当然不用再设地级市。可重庆毕竟不同,太大本身就是个问题。因此,在重庆之下恢复地级市十分必要。
于是,本人建议,可以循现有地级市管县级市的经验,在重庆之下恢复地级市。至于叫法,可以叫“国务院直辖地级市,委托重庆市代管。”现有的地级市管县级市不就是叫“省直辖县级市,委托XX市代管”么。
根据重庆目前的辖区情况,可以设主城14个直辖区,并带管万州、涪陵、黔江、永川4个国务院直辖地级市。具体如下:
1、直辖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 区、北碚区、合川区、江津区、长寿区、璧山区、綦江区。
2、万州市:龙宝区、天城区、五桥区、忠县、梁平县、云阳县、开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城口县。
3、涪陵市:枳城区、李渡区、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南川市。
4、黔江市:黔城区、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石柱县。
5、永川市:永川区、大足县、荣昌县、铜梁县、潼南县。
注:撤消现有双桥区,并入大足县;撤消现有万盛区,并入綦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