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保定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来源: 区划地名司 时间:2015-04-28 11:40
2015年4月2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保定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73号):一、同意撤销保定市北市区、南市区,设立保定市莲池区,以原北市区、南市区的行政区域为莲池区的行政区域,莲池区人民政府驻五四路街道七一中路789号。二、同意撤销满城县,设立保定市满城区,以原满城县的行政区域为满城区的行政区域,满城区人民政府驻满城镇中山西路1号。三、同意撤销清苑县,设立保定市清苑区,以原清苑县的行政区域为清苑区的行政区域,清苑区人民政府驻清苑镇迎宾中街301号。四、同意撤销徐水县,设立保定市徐水区,以原徐水县的行政区域为徐水区的行政区域,徐水区人民政府驻安肃镇永兴中路11号。五、同意保定市新市区更名为竞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