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哈尔滨市
松北区:2004年2月4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4]10号)同意调整哈尔滨市部分行政区划:设立松北区,辖原属道外区的松北、松浦、万宝3个镇,太阳岛、三电2个街道,以及原属呼兰县的乐业、对青山2个镇。
江苏:
无锡市
锡山区和惠山区; 2000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锡山市,设立无锡市锡山区和惠山区。
新吴区;2015年10月1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无锡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184号)同意设立无锡市新吴区,将无锡市锡山区的鸿山街道和滨湖区的江溪、旺庄、硕放、梅村、新安街道划归新吴区管辖,
徐州市
泉山区:所辖区域原分属原郊区、云龙区、鼓楼区。1993年徐州市行政区划调整,设立泉山区,因境内泉山得名。
泰州市
高港区:1997年8月20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泰州市高港区(国函[1997]77号)。高港区管辖从海陵区划出的口岸、刁铺、许庄、田河、永安洲、白马、野徐7个乡镇,区政府驻口岸镇。
浙江;
杭州市
滨江区: 1996年5月8日原属萧山市的西兴、长河、浦沿三镇划入杭州市区,由西湖区托管;12月12日,以三镇为基础成立杭州市滨江区。
湖州市
南浔区: 2003年1月1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2号)同意设立湖州市南浔区。南浔区辖南浔、练市、双林、善琏、旧馆、菱湖、和孚、千金、石淙9个镇。区人民政府驻南浔镇。
安徽;
芜湖市
三山区: 2005年9月13日,国务院(国函[2005]77号)批准同意调整芜湖市部分行政区划:设立芜湖市三山区,将马塘区的三山、保定2个街道和繁昌县的峨桥镇划归三山区管辖。
马鞍山市
博望区: 2012年,经国务院(国函[2012]103号)和省政府(9月5日皖政秘[2012]414号)批准,设立马鞍山市博望区。将当涂县的博望镇、丹阳镇、新市镇划归博望区管辖,以博望镇、丹阳镇、新市镇的行政区域为博望区的行政区域。
六安市
叶集区:2015年10月13日,国务院(国函[2015]181号)批复同意设立六安市叶集区,将霍邱县的叶集镇、三元镇、孙岗乡划归叶集区管辖,
福建:
厦门市
翔安区:2003年4月26日,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厦门市翔安区,将厦门市同安区所辖新店、新圩、马巷、内厝、大嶝5个镇划归翔安区管辖。区政府驻新店镇。
湖里区:1980年国务院批准在湖里划出2.5平方千米设立厦门经济特区。1987年,厦门市增设湖里区。
泉州市
泉港区:2000年4月12日,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泉州市泉港区。泉港区辖惠安县的山腰镇、后龙镇、南埔镇、涂岭镇、埭港镇5个镇。区政府驻山腰镇。
洛江区:1997年6月3日,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泉州市洛江区,辖河市、马甲、罗溪3个镇和虹山乡,区政府驻河市镇【此为批文的驻地,实际驻地在万荣街】。9月29日,洛江区政府正式挂牌成立。
丰泽区:1997年6月3日,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泉州市丰泽区。该区辖泉秀、丰泽、东泽、华大4个街道和城东、东海、北峰3个镇。区人民政府驻丰泽街道。9月29日,丰泽区政府正式挂牌成立
漳州市
龙文区:1996年5月31日,国务院(国函[1996]38号)批复:同意设立漳州市龙文区(县级)。辖东岳街道和步文镇、蓝田镇、朝阳镇、郭坑镇。
山东:
青岛市
城阳区:1994年4月23日,青岛市调整市辖区行政区划:设立城阳区。将崂山区的城阳、惜福、夏庄、流亭、棘洪滩、上马、红岛、河套8个镇划归城阳区。区人民政府驻城阳镇。
东营市
河口区:1982年11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东营市,在河口采油指挥部驻地设立河口区。1984年8月,河口区政府正式成立。原沾化县的新户、太平、义和、四扣公社,河口街道和利津县的六合公社,垦利县的孤岛街道归河口区管辖,1984年撤社改乡。
烟台市
莱山区: 1994年7月2日,撤销烟台市牟平县,设立牟平区、莱山区。莱山区辖原牟平县的莱山镇、解甲庄镇和芝罘区的初家镇,区政府驻初家镇。
日照市
岚山区:2004年9月9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4]71号):设立日照市岚山区。将日照市东港区的岚山头、安东卫2个街道和虎山、碑廓、黄墩、后村、高兴、巨峰6个镇划归岚山区管辖。区政府驻岚山路。12月,岚山区挂牌成立。
河南:
郑州市
上街区:1958年8月5日,经河南省人民委员会豫民字(140)号文件批准,从荥阳县划出荥阳周村乡的郎中沟、任庄、左照沟、西郊段、聂寨、东马固和史村乡的夏侯、白马寺、左照、及白杨乡的廿里铺、大园等11个自然村成立郑州市上街区。
漯河市
召陵区:2004年9月7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4]69号):撤销郾城县,设立漯河市郾城区、召陵区。将原郾城县的老窝镇、召陵镇、万金镇、邓襄镇、姬石乡、青年村乡和原源汇区的天桥街街道、翟庄乡、后谢乡划归召陵区管辖。召陵区政府驻人民东路。12月27日召陵区正式挂牌成立。
湖北:
宜昌市
猇亭区:1995年3月21日,国务院以国函[1995]5号批复设立宜昌市猇亭区,以枝江县原猇亭镇为其行政区域,区政府驻桐岭。辖3个街道:云池街道、虎牙街道、古老背街道。区政府驻正大路。
荆门市
掇刀区:2001年3月17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1]25号)同意设立荆门市掇刀区。将荆门市东宝区的何场乡、麻城镇、团林铺镇、掇刀石街道和白庙街道划归掇刀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深圳大道。
湖南;
株洲市
天元区:1997年5月3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7]40号):设立天元区,辖原株洲县的群丰镇、马家河乡和原郊区的园艺场。区人民政府驻黄河北路。
衡阳市
南岳区:1984年,衡山县划出南岳镇、南岳乡及东湖、马迹、望峰三个乡镇的10个村,设立衡阳市南岳区(同时保留湖南省南岳管理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因五岳名山南岳而得名为南岳区。
张家界市
武陵源区:建区前分属大庸(今永定区)、慈利、桑植3县。1988年3县分别划出中湖、协合、索溪峪3乡,天子山镇和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设立武陵源区。
广东:
深圳市
盐田区:1997年10月21日,国务院批准增设深圳市盐田区,辖从罗湖区划入的沙头角镇和盐田、梅沙2个街道,区政府驻盐田街道黄必围。1998年2月16日成立盐田区政府,1998年3月30日正式挂牌。区政府驻沙头角官上路。
龙岗区:1992年11月11日,民政部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宝安县,设立宝安区、龙岗区。1993年1月1日,龙岗区政府正式挂牌成立。区政府驻龙岗镇。辖平湖、布吉、横岗、龙岗、坪山、坪地、坑梓、葵涌、大鹏、南澳10个镇,
龙华区:2011年12月30日,龙华新区正式成立,原宝安区龙华镇,后在宝安区的基础上成立功能区,2016年10月,国务院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华区,以观湖、观澜、福城、龙华、民治、大浪等6个街道的行政区域为龙华区行政区域。
坪山区:2016年9月,国务院批复以龙岗区坪山街道、坑梓街道(坪山坪山区区域范围)设立坪山区[5] 。10月,分坪山坪山区坪山、坑梓2个街道分设6个街道。
珠海市
金湾区:2001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斗门县,设立珠海市斗门区和金湾区。金湾区辖香洲区的三灶、小林、南水3个镇和原斗门县的平沙、红旗2个镇。
汕头市
潮南区:2003年1月29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11号):撤销县级潮阳市,分别设立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以原潮阳市峡山、井都、沙陇、成田、田心、司马浦、陈店、两英、仙城、胪岗、红场、雷岭12个镇的行政区域为潮南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峡山镇。
肇庆市
鼎湖区:1988年3月之前,鼎湖区域分属高要县、肇庆市管辖。1988年1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肇庆市辖县级区。
广西:
南宁市
良庆区:2004年9月15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4]79号)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设立南宁市良庆区。将原邕宁县的良庆、那马、那陈、大塘、南晓5个镇划归良庆区管辖,良庆区人民政府驻良庆镇。
梧州市
龙圩区:2013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梧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3]25号)同意:设立梧州市龙圩区,以苍梧县的龙圩镇、新地镇、广平镇、大坡镇的行政区域为龙圩区的行政区域,龙圩区人民政府驻龙圩镇政贤路18号;
北海市
铁山港区:1994年12月17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4]137号)同意北海市新设铁山港区。铁山港区辖从合浦县划入的南康镇、营盘镇,区人民政府驻南康镇。
玉林市
福绵区:2013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玉林市福绵区,辖原玉州区的辖福绵镇、成均镇、樟木镇、新桥镇、沙田镇、石和镇6个镇,总面积面积787平方千米,总人口42.4万
贺州市
平桂区:2016年7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贺州市平桂区。管辖西湾街道、黄田镇、鹅塘镇、沙田镇、公会镇、大平瑶族乡、水口镇、望高镇、羊头镇共9个乡镇(街道),124个行政村、1246个自然村(屯、寨)。
山西
太原市
晋源区:1997年5月8日,国务院(国函〔1997〕33号)批复同意调整太原市市辖区行政区划,新设立的晋源区辖原河西区的义井、罗城2个街道,原南郊区的晋源、晋祠、姚村、金胜4个乡镇,区人民政府驻晋源镇。1998年1月1日,晋源区正式挂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