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来讨论市制----抛砖引玉
一、市是什么?
中国当前的“市”是什么,恐怕没有几个人能说清楚。
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市则是这样的:在人口连续居住区达到一定规模的基础上建立的城市型行政单位。其本身是人口密集的聚居“点”,其居民主体是非农业人口。
我国现行的市制与世界各国大相径庭,可谓不伦不类。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多多,过程极为复杂的,在这里暂不讨论。偶想讨论的是,现行的市制有哪些弊病和如何改进市制。
二、现行市制的弊端。
1、种类繁杂,不伦不类。现行的市有省级的(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享受副地级待遇的县级市(比如延边州的珲春市)、县级市。向人介绍“这是某某市长”,往往令人发懵,不知究竟是多大的头衔。
2、广域型行政建制带来的弊端。随着市制的滥用,在县改市过程中,原县政府驻地镇一般被撤销,改设若干个办事处,机构更加膨胀,严重影响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一些发达地区的县级市内非城关镇的聚居人口、经济实力十分强大,却只能屈居为镇的建制。一些地级市下属若干县,有些县乱改区,使得市民一词不知道究竟何指,因为“市”里的居民大部分是农民。城市中心“区”里的居民才是通常意义上的市民。总之莫名其妙,令人头痛。
3、城乡二元化社会的弊端。现行市制的重要内容是城乡隔离,并已经形成一系列二元化制度,这种社会制度的核心是户籍制度。不同的身份享受截然不同的社会待遇。城乡隔离二元结构是城市化进程的障碍,带来极其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后果。
三、合理的市制的特征
一般来说 ,合理的市应该具有如下特征:
1、它是一种“点”式的行政建制。在大多数国家,市镇是“点”型的行政单位。有个比喻非常恰当:县、郡像天空的星座,市镇则是其中的星星。市域可以是狭域的或适域的,但决不应该是广域的。
2、是一种基层行政建制。市不分大小,其法律地位基本相同,不存在行政等级上的差别,更没有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等等奇怪的差别。市政府通常是最低一级的地方政府,市下面不再有其他的政府建制,只有一些特大型城市才可以例外。
3、是一种地方自治体。市民自治的基本原则是:居民所在地的事务处理,不是由国家委任的官吏,而是由居民和居民选出的代表,按照居民的意愿进行管理。
四、构想的新市制模式
除了少数大城市外,现有的所有城市按照切块设市的原则重新定位,设立狭域市或适域市,均隶属于县,为基层自治单位。一般来说狭域市指市的行政区域小于城市连续建成区范围或与之基本相当。适域型建制市的建议标准是:市域与连续建成区的面积比为 2 ~ 10 倍,人口比一般不超过2 倍。具体说:
凡人口超过三万,从事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低于百分之二十,在连续建成区内常住的人口占辖区总人口不少于百分之五十,能够筹集足够财政收入的地区,可设立市。
当某市人口超过八十万时,可设立都市。都市区域内成立若干自治区,自治区是基本自治单位,类似巴黎、东京下面的分区。都市本身只保留一个简单的市政委员会协调各自治区的事务。都市可由省直辖。
新市制下的市政府,应当明确以市政管理和市政服务为自己的主要职责。市政府的收入除税收分享外,主要从搞好城市规划的基础上出让公有土地来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