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等10个省直管县享省辖市同等待遇
2011年07月04日 01:36 来源:郑州晚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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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施杨
本报讯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10个县(市)成为省政府直管县。
昨日上午,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就政府法制工作与10个省直管县衔接的问题作出专门部署。会议同时表示,省政府已确定对公安、交通运输、住建、环保等8个重点系统,自去年10月1日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将全部进行评查,以了解是否存在放纵违法、疏于监管等问题。
10个省直管县享省辖市同等待遇
省直管县试点工作意见明确,这10个省直管县将和省辖市享受同等待遇。
今后,在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工作中,将对试点县与省辖市同样对待,试点县政府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直接向省政府法制办备案,不再向省辖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存在问题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试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建议的,由省政府法制办直接受理和处理。
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试点县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将由省政府直接受理和省政府法制办办理。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中,试点县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由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实施,省辖市政府不再对试点县进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等。
8个重点系统放纵违法将究责
值得关注的是,会议透露,省政府已确定今年将对公安、交通运输、住建、环保、文化、民政、卫生、盐务等8个系统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各省辖市政府、10个省直管县政府法制机构,将会同同级政府两转两提办、优化办,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这8个部门从2010年10月1日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评查。
其中,对没有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将通过查询行政处罚依据,并采取向公民、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发放问卷等形式,了解和检查有关部门是否存在该罚不罚、放纵违法、疏于监管、不履行法定职责等问题。
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追究,并要求被查单位限期逐一整改、限期提交整改结果,并将作为年终依法行政考核扣分的重要依据。